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到武汉两级法院
检查督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2019-11-29 09:58
来源: 湖北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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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上午,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赴武汉两级法院工作,检查督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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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听取武汉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秦慕萍及武汉市汉阳、江夏、新洲等基层法院主要负责人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后,游劝荣院长对武汉两级法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采取的有力举措、取得的实际成效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武汉在湖北经济社会地位举足轻重,做好法院工作责任重大。从案件来看,武汉法院受案体量大,办案任务繁重,工作完成情况直接影响着湖北法院工作大局。武汉两级法院党组、各级领导干部对此要有充分认识,要主动自我加压、敢于面对差距和挑战,坚决把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好,切实在全省法院系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关于进一步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游劝荣院长要求:

01

一是要提高认识,政治站位要高。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作出的重大部署,各级法院党组要深化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于推进国家和社会治理、纯洁政治社会生态的重要意义,从更大视野看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把它跟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实施乡村振兴、巩固基层政权建设等战略有机结合起来,各单位“一把手”要挺在前头,站上前线,强力推进。

02

二是要加强保障,力量要到位。


领导力量要到位,特别是基层法院院长要强化担当,抓在手里,扛在肩上;审判力量要到位,办案精锐力量都要集中到专项斗争中去;研究力量要到位,要加大审判理论研究,加大力量投入,研究办案中的深层次问题,指导一线办案工作。

03

三是要坚持坚决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出声势与坚持法治底线、法治思维的有机统一。


既要有力支持公安、检察等前端机关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又要用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来落实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对于案件涉及的人、财、物,既要坚决从严从重打击,也要坚守法律底线,严格依法办事。

04

四是要强化工作举措。


要加大“打财断血”力度,做到应缴尽缴,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同时“认定有据,取之有道”;要加大“打伞破网”,探索建立“保护伞”情况“零报告”制度,在案件审理阶段有意识加强涉“保护伞”线索的甄别、移交工作,积极延伸和充分拓展法院的审判职能;要进一步做好涉黑恶案件的执行工作,对于公、检等有关机关已经查封扣押的“黑财”,要限期执行到位。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司法宣传力度,以形象生动的司法案例说明法律政策,讲好法院故事,凝聚扫黑除恶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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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座谈会由省法院审委会专委姚智明主持。省法院有关部门负责人、武汉中院领导班子成员参加调研督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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