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法院异地执法 仅用两天控制“老赖”12台车

2018-09-10 16:45
来源: 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9月8日讯(见习记者张理晶 通讯员谢朝彪)今日,楚天都市报记者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经开区法院”)获悉,经开区某龙头企业因宁夏某运输公司不按期偿还汽车贷款,向经开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标的高达人民币500万元。在接到申请后,邓永清院长8月24号亲自带队赴银川执行,仅用两天将案件执结完毕。

        邓永清院长一行到达银川的第一天就立即展开了调查工作,经过实地勘察发现了被执行人的九台车辆,因准备不足,为避免打草惊蛇,当日未采取执行措施。同时为了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财产,执行人员当日赶赴当地车管所对涉案车辆进行查封登记,而后又到当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求其协助对上述车辆的营运许可资质予以冻结。另外对被执行人的房产在当地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进行了查封,并对被执行人在运输公司的股权采取了冻结措施防止其寻找傀儡背锅。

        一天周密的准备工作之后,在当地法院的配合下,经开区法院执行干警打电话通知了被执行人次日到当地法院进行面谈,告知其如果面谈无果将会采取实际扣押车辆的强制措施。第二天,被执行人果然未按指定的时间到当地法院面谈,于是邓永清院长指示将被执行车辆迅速予以扣押。在兄弟法院的协助下执行人员火速赶往了车辆停放处,仅用时二十五分钟就将九台车辆开到异地予以实际控制。后又通过车辆的GPS定位系统查到另外三台涉案车辆进行了扣押。

        仅仅两天的时间,法院就控制了被执行人12台大型运输车辆,让被执行人出乎意料,在强大的攻势面前被执行人主动来到法院与申请人迅速达成了和解,同时将其他尚未扣押的6台车辆送至法院,并积极筹款偿债,案件最终和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