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法院与湖北银调中心携手化解纠纷
平均20天调解一起涉金融机构案件

2019-05-10 11:23
来源: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
作者: 王田甜

 2018年2月以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探索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大力推动湖北银行业纠纷调解中心与武汉市两级法院涉银行、保险业金融机构金融案件诉调对接工作,目前已与市法院和13家基层法院签订《诉调对接实施方案》,初步形成共建共治共享调解服务体系格局。

 一年来,经过法院和银调中心的共同探索,初步走出了一条“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强制执行”合作模式,成效显著,调解协议履约率达78%。

 银调中心纠纷受理部负责人谭义勋介绍说:“这套模式之所以实施效果好、效率高,一是因为时间和经济成本低,‘一站式’上门服务和远程调解等措施确保了调解效率;二是因为非公开、非对抗性、背靠背的调解方式,能防止当事人声誉毁损、也能防范银行资金风险扩大;三是充分尊重各方当事人意愿、帮助中小企业成长,推动中小企业自救、重组;四是化解积案陈案效果好,有利于社会稳定。”

 陈某与武汉某银行的存款纠纷,在1999年经过该银行所在辖区法院审结该案后,由于诉求未得到支持,陈某数十次来回于武汉与北京之间,往返于各级法院申诉上访,奔波于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湖北银监局等单位投诉维权,但20多年来,一直未能如愿。

 2018年7月,陈某因对湖北银监局作出的信访投诉答复不满意,又向武昌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立案窗口审核,陈某的诉讼请求不属于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不应受理。陈某不服,反复向区法院反映诉求。

 考虑到陈某的实际状况,武昌法院从切实化解矛盾纠纷目的出发,并未简单地以行政诉讼无诉权而拒收材料,而是对陈某提交的材料、信访投诉内容做了全面细致的梳理,多次与陈某交流案情,交心谈心,设身处地为陈某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建议。

 2018年7月16日,武昌法院立案庭向银调中心发出《委派调解函》,委派调解中心对陈某与银行双方的纠纷进行调解。在调解中心的精心组织下,双方现场核查原始档案材料,在湖北银监局和武昌法院立案庭法官代表的见证下,厘清案情脉络,最终决定对未查到涉及陈某儿子的存款凭证,由陈某向案外人主张权利;对经查实的存款,按人行规定和银行制度办理结算,陈某当场表示感谢党和国家的好政策,认真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为表达感激之情,事后,陈某还专程向武昌区法院及银调中心献上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