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法院为武汉市获评
第二批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贡献法院力量

2019-08-26 15:39
来源: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8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联合下发《关于印发第二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区)名单的通知》,确定武汉市为第二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区)之一。武汉法院在创建信用示范城市的过程中,坚决落实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马国强“将信用城市建设作为武汉的重点工作加以推进”的批示,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为我市顺利获评贡献了法院力量。

 今年1月7日,市信用办下发文件,明确创建信用示范城市评审的基础性指标、评分要求、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等。其中,基础性指标共20项,11项与法院相关。10项“未完成一票否决”的,4项需法院完成。在案件受理量不断增多,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办案压力十分繁重的情况下,武汉法院科学谋划,合理统筹力量,对清单中2088家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工作: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全国法院范围内的失信记录;通过电话联系、实地走访等方式再次核查实际营运情况;梳理执行案件,加大执行力度;精心组织信用修复培训。经过武汉法院的努力和付出,正常营运的企业100%出具失信修复承诺书,100%提交信用报告,100%参加培训,38%经整改退出黑名单。另外,责任清单要求“报送联合奖惩案例不得少于150个”,武汉法院一次性报送400个联合奖惩案例。对于清单中要求的数据连通共享等任务要求,武汉两级法院均在时限内全部完成。

 下阶段,武汉法院在参与信用体系建设中,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不断加强案件执行力度,突出执行强制性。二是深化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协作机制,打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惩戒法网。三是加强执行宣传,营造遵法守法的诚信社会环境。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是一项长期、艰巨的系统工程,没有终点。武汉法院作为武汉社会大家庭的一部分,必将持续发力,为“诚信武汉”、“法治武汉”做出“法院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