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慕萍院长强调:充分认识法院信息化工作的深远意义
强力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

2019-08-02 15:52
来源: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

今年以来,市法院新一届党组深入贯彻落实周强院长“扎实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运用,推动智慧法院建设向更高层次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统筹规划、排兵布阵,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着力构建武汉法院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全面推广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不断推动审务改革,武汉智慧法院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是以建设新诉讼服务中心为契机,着力构建武汉法院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推进对外服务平台一体化建设,整合对外服务入口,实现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平台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自动关联,推动跨层级数据信息的共享共用,为群众提供标准一致、数据同源的诉讼服务。协助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以诉前调解、繁简分流、简案速裁“三步走”为主要思路,建立案件繁简智能甄别机制,科学调配和高效运用审判资源,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的目标。

二是全面推广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助力提升办案质效。自4月底全市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动员会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均在短时间内建成了诉讼材料收转发中心,并陆续投入使用。在我市两级法院实现案卷扫描随案同步生成的基础上,市法院结合审判实际,在市法院各业务庭和基层法院按需部署各类电子卷宗深度应用特色功能,例如要素式审判、类案智推、关联案件检索、微法院、电子质证等。通过诉讼材料收转发中心,利用图文识别、要素提取等信息技术,将电子卷宗系统与审判工作深度融合,使办案人员真正感受到电子卷宗带来的便利。

三是依托信息化手段,深入推进审务改革。实现重要节点静默化监管,通过计算机静默化提示、发送短信等手段,对所有网上运行案件的立案、分案、审理、审限、结案、归档、上诉移送等28节点进行规范有序的动态跟踪、主动提醒、监控管理。实现随机分案,深入各业务庭调研自动分案需求,根据各审判人员办案指标、未结案数和办案系数进行轮序随机分案,保证每位审判人员积存案件大致相等,从机制上增加约束力和公平性,减少外界干扰,最大程度上杜绝人情案、关系案,确保裁判公正性。利用技术手段加强对“四类案件”的监督管理,建设“四类案件”管理平台,在审判业务流程中,对不同节点进行合理监督,确保线上监管有迹可循,为怠于监管、不当监管责任倒查提供可靠依据。

四是建章立制,不断提升信息化工作规范水平。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和操作流程,优化工作模式和工作机制,出台《电子卷宗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管理办法》《诉讼材料集中收发、扫描工作规定》《云柜及自助打印扫描终端使用管理工作规则》《电子印章使用管理办法》《诉讼材料收转发中心服务外包人员管理考核办法》《诉讼服务网运行管理办法》等多项规章制度,规范使用行为,尽可能提高电子流转质效,避免安全隐患。建立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督查机制,继续对电子卷宗建设和应用情况进行周报或月报,不定期进行实地抽查。

五是加强培训,注重引导宣传,确保信息化应用落地见效。深入市法院各部门、各基层法院,组织开展调研活动,梳理常见问题并现场指导。加大宣传力度,将常见问题以图文结合的方式在内网信息化建设专栏、微信号等途径进行发布。丰富交流方式,建立微信、cocall工作组群,及时交流、反馈问题和建议,针对两级法院在开展此项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积极协调并解决问题。

7月31日,在市法院院长办公会上,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秦慕萍对近期信息化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她同时强调三点意见,一是要充分认识信息化给法院工作带来的深刻革命性变化。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设是人民法院发展的“车之两轮、鸟之两翼”,是解决案多人少矛盾的重要保障,每位干警既是信息化技术的使用者,也是积极参与者,要以主人翁意识,积极参与到信息化建设进程中。二是必须在全市两级法院强力推进电子卷宗应用。电子卷宗应用工作是建成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打造智慧法院的核心支撑,必须强力推进此项工作。要借鉴山东等法院的优秀经验,多措并举,积极克服遇到的困难,平稳度过使用电子卷宗的阵痛期,迎接审判工作改革的新变化。三是要准确把握电子卷宗深度应用功能的上线节奏。首先要把最基础、最常用的功能使用好,扎实做好技术培训,及时跟踪解决问题,不断提升新功能与法官办案习惯的融合度,让一线办案人员深切感受到信息化带来的便利。在基础功能使用顺畅的基础上,逐步推行电子卷宗深度特色功能,进一步提升办案效率。今年年内,尽可能让每位办案人员都学会使用电子卷宗系统,齐心协力,努力推动武汉智慧法院建设再上新台阶。

下一步,市法院将以信息化应用为重点,在应用中不断改进,在改进中不断完善,逐步形成良性循环,扎实推动各类信息化系统真正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