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香法苑ㆍ大爱至简:人文情怀与实践理性

2020-11-20 14:49
来源: 湖北高院公众号

编者按


读书,可以帮助我们了解人类发展和文明的历史,从而能够更好地找到过去,认识今天,把握未来。建设学习型法院,培养学习型法官,更加卓有成效地完成服务大局、维护稳定、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光荣使命,以适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盼,已成为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摆在人民法院面前。从今天开始,将陆续推出“大爱至简”读书分享会,供大家学习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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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访谈主持:陈  旗(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分 享 者:何  震(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一、关于人文关怀和人本主义

陈旗:何震院长,真是好久不见,我们是国际法同门啊,请您来参与分享,是因为最近又看到你在朋友圈晒了《文明的故事》合集中好几本书啊,都是人文类哲学思辨的书,《理性开始的时代》《信仰的时代》等等,看得出来您对人文历史是非常感兴趣啊。您和我们聊聊您中意的书以及您对人文主义的一些理解吧。


何震:对,那个是理想国系列。我读书偏向历史。我们在法院工作,从事法治事业,可以从历史中找到路径。人文话题,是法治工作者离不开的话题,人文主义思想从文艺复兴运动兴起,其核心是从神转向人,最根本的观点是以人为本,也就是尊重人、爱护人、关心人,让人在充分自理的情况下,不断发展,自由发展。而在司法活动中的人文主义体现在,法律怎样去规范人的行为,归根结底就是人文主义的思想,从亚里士多德开始,人之所以为人,就在于人与动物的区别。康德有个非常经典的诠释,他认为人是目的,最根本的理性的区别就是自由意志,有了自由意志法律条文就成为可能。我们大中华的人文发展也是源远流长,法治文化中的人本思想也从来没有断流,天理国法人情统一,法本原情,天人合一,情法两平,德法并重等等,都是试图追问人的终极需要。美的东西,好的东西,自然的东西,且让他去吧。这就是人文情怀。正是因为这种人文主义思想的指导,也为我们立法活动、司法活动提供了基础和帮助,而司法活动又为人文主义的诠释进行了加强和维持。第二个,人文主义也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奠定了基础,另外一个,为我们法律权力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更为重要的是,我们人文主义思想也为追求实质上的公平正义提供了基础,而在司法活动中追求公平正义又丰富了人文主义的内涵,让人文主义脱离个体主义的圈子,上升到社会利益、国家利益,让人文主义在当代更加丰富更加丰满。作为法院院长来讲,司法活动中更加关注人文主义视角,我们当然要保护公平的人权,但我们更应该注重社会利益,要注重特殊全体的意见,比如在家事审判中,人文关怀实际上追求实质上的公平。所以说,人文主义关怀在当前的司法活动中无处不在。现在法律体系的建立应该说是,文艺复兴时期以来,人文主义思想发展水到渠成的结果,应该说是相辅相成,共同促进的。我们司法活动中对象是人,根本的也是保护人的权利。把发展的权利,民族的振兴,我认为也是更高层面的个人的意志自由。我是这样理解的。


陈旗:我理解人文是各种文化现象,而人文精神或者说人文关怀的核心,是把人当人看,充分尊重人的主体地位和独立意志,给予人的身体和精神的无限尊重与爱。人本主义法律观对法治的影响是很深刻的,比如说,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民法典》,我在宣讲的时候也在寻找共产党对人以及民的基本看法和态度,那么在《共产党宣言》里面找到了这个政党的基本观点和它的理想,它在第一部分结尾说“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所有人自由发展的条件”,它为此而奋斗。这是很了不起的。

二、关于知识产权审判中的人文情怀

陈旗:何震院长,您是知识产权专家,您认为在知识产权的审判中如何体现人文情怀?


何震:知识产权案件中一方面有很多很高端的东西,另一方面它是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我们在处理知识产权案件中最能体现人文关怀的。一个是我们在审理关于老百姓非常息息相关的案件中,要考虑特定群体的特定诉讼赔偿,我印象非常深刻的一个知识产权专利案件,涉及的是一个玩具——奥特曼,权利人申请了奥特曼的外观涉及专利,按照起诉规则可以起诉的生产者和销售者进行商业维权。那么他取得授权之后就进行了广泛的诉讼,这是当然是正常的维权。这其中涉及的一个被告人是大理的一个偏远的农村的小商店,小商店的确是卖了没有经过授权的奥特曼,侵犯了专利。按照专利法的有关规定,没有证据证明赔偿数额的时候,酌定赔偿1万元,也就是最低1万。但是如果赔偿1万元,能让这个小商户破产,家庭陷入绝境。这种情况下,考虑他当时的销售数量,销售的规模,侵权的程度,我们认为赔偿数额不能超过1万元,就赔偿1千元。这个案例中,我们就考虑到了现实情况,权利人的权利和侵权人的现实困难,这也是体现了人文的。


陈旗:知识产权案件的价值是多元的,他不仅仅是一个价值,还涉及到公共利益,技术创新,保护技术创新。真正的人文情怀和司法的人文关怀,是要放到国家甚至是更远更开阔的视野中看待的。

三、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人文情怀

陈旗:说到这里,我们审理了越来越多的民商事案件,法院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方面承担重要责任,您觉得应如何体现人文关怀?


何震:营商环境最近是一个非常热门的话题,对我们基层法院来讲也是重大的压力。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还是在用平衡的技巧。总书记讲,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是在说我们要严格的依法办事。每一个商事主体感受到了我们的严格依法办事,他就会更有信心。再一个,我们要纠正一个错误的观点,不是在强调营商环境就会对商事主体法外开恩。第二个,我认为重点是怎样通过审判手段引导政府依法行政,因为法治营商环境问题最终就是政府的地位。我在看德国的《认真对待权利》这本书里,政府要认真对待当事人的权利,否则有造成可能当事人对法律信息的丧失。在现在这种情况下,很多商事活动过程中涉及到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要灵活、要平衡的处理,要让政府重视商事主体的权利,真正的保护他们的权利。第三个是作为法院,我们在审理商事案件中效率要提高,在法律的许可范围内尽快的审结商事案件。第四个就是在审理商事案件过程中,特别是在采取强制执行的时候,要考虑到当事主体的经营需要,比如说在封账的时候考虑到经营,能不能采取可担保的东西而让他顺利的经营。因为如果企业经营不下去,那么债权人的利益可能就无法实现了。这种情况下,争取债权人的同意,我们找到一条合适的道路,给企业一条生路,这可能是我们法院坚持法治底线下的柔性执法,这样我们就能实现真正意义上对当事人权利的保障。即使一个当事人一个案件输了,他只要输得心服口服,输的在理,我想他应该也会认为这是一个良好的营商环境。

四、尾声

陈旗:最后,您看了那么多书,哪本书是您目前想推荐给我们的?


何震:我想郑重的推选一本书《理性开始的时代》。应该说,英国的伊丽莎白时代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时代,有很多有名的人物,比如莎士比亚、伯恩、琼森等划时代意义的大家。其中有一个我认为是最重要的,就是著名的大法官培根。他做了英国的大法官,最后因为接受当事人的礼物被弹劾。他的传记作者整理笔记中看到培根说:“我是英国50年来最公正的法官,但是这是200年来英国国会作出的最正确的谴责”,当时恰恰是通过这个事情才出现了后来的司法、法官的廉洁。其实我要告诉大家的是,培根这个人最后成为一个对科学、人文、哲学都有一个集大成,在西方思想史上是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所以我想推荐给大家。我想说,刚刚陈院长提出来一个课题,在当代作为法官,作为司法权力的执掌者,我们要有司法情怀、人文情怀,应该有更高的视野,丰富的知识、善良的心灵,我们才能够对待认真对待每一个主体,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


陈旗:关于理性,柏拉图说,理性是人类最高贵的品质。我理解,理性的力量在于帮助我们追求真理,感性和知性则给了我们发现美好的眼睛。人文情怀说起来是一个很高的概念,实际司法工作中它又来自于泥土。如总书记说,让人民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我想是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爱和信心,除了靠法律,更依靠人心。谢谢您的分享和推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