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秦慕萍作武汉法院民法典首场宣讲辅导

2020-08-03 09:30
来源: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作者: 徐玉 摄影: 李金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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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31日上午,市法院举办学习贯彻民法典讲座活动,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秦慕萍作首场宣讲辅导。市法院各部门负责人、民商事审判团队负责人,各区院院领导、干警代表共计380余人在主、分会场参加学习。

    授课中,秦慕萍院长深刻阐释了民法典颁布施行的重大意义。她指出,实施好民法典是人民法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必然要求,是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司法为民的题中之义,是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助力高质量发展的司法良策,是人民法院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应然选择。法院干警尤其是广大法官必须在民法典的贯彻实施过程中自觉坚持政治原则、明确政治要求、把握政治方向,以贯彻落实民法典的实际行动,把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内化于心外化于形。

    秦慕萍院长强调,要学深悟透民法典的基本精神和核心理念。要以人为本,体现人文关怀,保障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要注重引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活动提供基本规则和价值遵循。要保护生态,坚持绿色原则,为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作出努力。要及时调整,回应疫情防控需求。要与时俱进,顺应新技术发展需求,确保科技发展规范有序。

    秦慕萍院长指出,要以精准服务中心工作为路径,将民法典的先进理念和制度规范用好用活,转化为促进公平正义、推动法治现代化的生动实践。要全面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全面贯彻好民法典关于人民权益保障的制度创新,特别加强对弱势群体的特殊保护,积极回应生态环境问题的民生关切,突出法律的强制性,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要全力服务武汉疫后重振,加大中小微企业产权保护力度,尽可能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的影响,高度关注疫后出现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精准把握民法典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规定。要积极推动实现社会善治,敢于表明立场、弘扬法治权威,正确处理好法律规则和社会道德的关系,用好法治宣传、增进理解认同。要主动参与市域社会治理。要善于在民法典中寻找定纷止争的“良方”,将司法融入到社会治理大潮之中,在社会治理实践中彰显民法典的渗透性。

    秦慕萍院长强调,学习贯彻民法典要以提升民事审判质效为检验。要在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上下真功,发挥主观能动性,在改革框架内因地制宜、大胆创新,集中精力出成绩、出特色。要在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上用真力,规范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加强重点领域民事审判工作的监督指导,不断总结审判经验,确保民法典统一正确适用。要在智慧法院建设上见真章,加快实施《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进一步巩固拓展前期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努力实现司法审判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要在打造民商事审判精品工程上求真效,要通过全员培训迅速掀起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的热潮,加强调查研究以理论钻研推动审判实践、提高办案质量。加强精品案件、优秀文书、优秀庭审的挖掘、培养,以更丰富的精品成果展现武汉法院贯彻民法典的责任担当。

    学习贯彻民法典是今年武汉法院教育培训的重点工作之一,此次宣讲活动是市法院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具体举措。下一步,市法院还将继续组织“法官大讲堂”民法典系列讲座、民法典专业术语解读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宣传民法典活动,推动民法典规范正确贯彻实施,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