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言妙语解心结

2013-07-08 09:07
来源: 新洲法院
作者: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仓埠法庭 万丹

       “咦,你们今天又过来了?”

       “是的,我们想快点离婚。”

       2012年4月初的一天早上,刚上班,我作为书记员像往常一样,为一个交通事故案子作准备。一抬头,昨天来过的两名离婚案件当事人又过来了。

       对这两名当事人我再熟悉不过了。他们俩是一对夫妻,婚后感情尚可,生有一个女儿,还一同到重庆市打拼,共同经营建材生意。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女方刘某渐渐发现丈夫程某脾气暴躁,经常无端发火,甚至辱骂她、乱砸财物。终于,在春节期间的一次大吵大闹后,忍无可忍的刘某起诉要求与程某离婚。

       对于这样一件司空见惯的婚姻家庭案件,在向程某送达起诉书的过程中,通过他的婶婶我了解到,原、被告夫妻感情基础较好,两人对对方的亲属也都很好。只是程某容易发怒,而原告刘某也比较倔强,不轻易服输,所以两人经常闹僵。程某的婶婶对他们要离婚感到惋惜,希望法院尽力做工作来挽救这个家庭。

       回来后,我将本案的情况及时向童庭长作了汇报。童庭长听后,决定先试探性的同原告刘某沟通一下,看看她是否已经回心转意,愿意撤回起诉。但是通话中刘某语气十分坚决,执意要离婚。看来这件案件不得不开庭了。

       这件案子原本定于四月下旬开庭,但是四月初刘某和程某就来到法庭。当时童庭长不在,我就接待了他们。程某大声嚷嚷表示同意离婚,但是双方对小孩的抚养权和财产分割问题存在着分歧。程某对于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闪烁其词,一会儿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不清楚,需要核算为由要求刘某出示全部的进货单和销售单,一会又说小孩的抚养费过高,所以虽然刘某作出了很多让步,但程某的态度始终不明朗,无法达成共识。眼看到了中午下班时间,我只好让他们先回去,等下次开庭时再做工作。

       谁知今天他们又过来了,于是就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

       我将他们两人带到童庭长办公室说明来意,童庭长并不像我一样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的调解工作,而是示意他们先坐下,然后询问原告刘某离婚的理由。刘某按捺不住自己的情绪,开始诉说自己所受的各种委屈。“我就是要离婚,对我乱起疑心,天天无事生非,总是不相信我,还在大街上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辱骂我、打我,我胳膊到现在还是肿的……反正我就是要离婚!”刘某将心里想说的话一股脑地倒了出来。

       童庭长问程某:“你有什么话说?”

       “离婚就离婚!有什么了不起?但是我没有打她,我只是推了她一下。”程某脱口而出。

       童庭长意识到,程某同意离婚实际上是在赌气——这意味着,这件离婚案件还有能调解和好的希望。我感到,之前草率的做调解离婚的工作是不明智的,是对当事人婚姻的不负责任。

       童庭长又问程某:“你说你推她,为什么推她?恐怕是经常这样吧?”

       “这……反正她也有不对的地方,一出去进货就是好几天,电话也不给家里打,有时候手机也不接,不知道的还以为她跟别的男人好上了呢。你说做妻子的哪有这样的?”程某开始诉说自己心中的不满。

       “那么原告的诉状你仔细看了没有?你这是没有根据的猜测和怀疑啊?即使你对她有意见,你也不能无理取闹啊。另外,你是不是还经常砸家里的东西,东西都砸完了还能过日子吗?”童庭长一边察言观色,一边继续说道。

“但是,话又说回来,程某话粗理不粗,他也是出于关心你、爱护你才会有时候不讲理的。”童庭长话锋一转,又转向刘某。“俗话说得好,夫妻之间打是亲,骂是爱,正是因为他在乎你才会这样呀,不是吗?而且从你们一进来,我就观察,他生就一副急脾气,哪能一时半会就改过来呢?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啊,你说对吗?”

       “对对对。”有了法官的“撑腰”,还没等刘某开口,程某赶忙点头。

       刘某白了他一眼:“又不是跟你说话,激动什么?接话还挺快!”

       童庭长见状,继续说道:“其实过日子哪有不吵架的?夫妻之间偶尔吵个架其实也没有什么,很正常。最重要的是互谅互让,多从自身找问题,查原因。你们仔细想想,其实都是能够从自己身上找到一些问题的。”

       “那我原谅了他,他要是不知悔改怎么办?”刘某问道。

       “程某,你说呢?”

       “我……那我给你写个保证书,贴到墙上,天天看,总行了吧?”程某很着急。

       刘某听了程某的话还是犹豫不决。

       “这样吧,程某,今天就在法庭里你把自己的保证书写好。刚好我们可以给你做个证明。”童庭长见状,赶紧补上一句。

       “今天法官作证,看你以后还敢不敢。我说你来写!”有了童庭长的话作为“定心丸”,刘某终于放心了。

       “保证书:一、对家庭负责,关心理解妻子……四、不辱骂、殴打妻子,不得随意猜测……”

       “可以吧,你还有什么要求?”程某问刘某。

       “没有啦。不过你放心,不好的地方我也会改。对了,你再把这份保证书抄几份,卧室一份,厨房一份,我自己还要留一份呢。”

       “不必啦,来,把撤诉手续办了,你们赶紧回重庆那边好好经营自己的生意吧。”童庭长话语中难掩内心的喜悦。

       送走了这对当事人,我看了一下时间,才九点一刻。童庭长仅用四十多分钟就调解了一件离婚案,一个家庭在他的努力下又和好如初。我不由得对他既佩服又充满敬意。

       童庭长常说:“法官办案子,案结只是逗号,事了也仅仅是分号,而人和才是一个完美的句号!”

       他是这样说的,更是这样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