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本报直播“法官带货”

首拍房源打七折,今后还有更多“带货”直播

2019-12-27 09:59
来源: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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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日报讯(记者谭在龙 通讯员成艳秦)28日10时,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将做客长江日报直播间,首次“带货”开直播,长江日报App、今日头条、新浪微博也将进行同步直播。

    “好好看!”“买买买!”……近年来,电商直播发展异常火爆,在“双11”“双12”购物节中,“带货”成为一种十分流行的消费方式。超人气网红“带货”主播李佳琦曾用5个半小时卖出23000多单,交易额达350余万元。

    但是,你见过法官“带货”吗?平时严肃认真的法官秒变直播间里的“推销达人”,拍卖房产、豪车等法院强制执行的财产特物。据法官透露,参与“带货”直播的房产是位于武昌区徐东附近的一套约88平方米两居室,按照目前25000元/平方米左右的市场均价核算,总价值约为220万元。通常情况下,法拍房的评估价会低于市场价,而本次起拍价会在评估价的基础上再打7-8折。

    “视频直播带给网友的感觉更直观,摆脱了页面介绍的图文局限性,更贴近老百姓。”法官介绍,在本次“带货直播”中,他不仅会展示拍品的详细情况,还将对其他三套房产进行预热。

    “与网友互动,答疑解惑,消除他们的疑虑。同时,也会将相关法律常识普及给大家,让大家更清楚地了解司法拍卖程序。”法官说道。

    2016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明确指出:人民法院以拍卖方式处置财产的,应当采取网络司法拍卖方式(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必须通过其他途径处置,或者不宜采用网络拍卖方式处置的除外)。

    “法院开展‘带货直播’,引入最前沿潮流的消费方式,是司法实践不断适应社会需求的过程。”对于此次拍卖直播,江汉区法院执行局局长李靖认为,与传统司法拍卖相比,网络司法拍卖具有公开透明、有效防范暗箱操作且降低流拍率、零佣金、最大程度保护当事人利益等诸多优点,更好地确保生效裁判的执行。通过直播这种方式让更多的人关注网络拍卖平台,促进拍卖成交率,节省司法资源。

    据了解,武汉市法院将定期在长江日报融媒体平台直播“法官带货”。

    (原载于《长江日报》2019年12月27日第1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