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湖区法院院长做客“周二之约”解企业难题

拆别墅引来“救命”资金
烂尾楼业主拿到钥匙

2020-08-26 08:39
来源: 长江日报

    王道玮院长(左)做客“周二之约”直播间。  

    通讯员李金星 摄


        破产企业如何依法重生?员工被辞退怎样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权益?8月25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长江日报报业集团邀请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道玮做客“周二之约”直播间,“面对面”传授单位遇到难题后依法维权的诀窍。

       直播两个小时,102名网友向王道玮提出了法律上的困惑并请教解决方法,7811名网友“围观”。

      【破解烂尾楼困局】

       拆除在建别墅引来4.3亿元“救命”投资

       破产是为了更好地重生。东西湖区法院通过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工作府院联动机制,运用法治方式破解烂尾楼僵局,促进市场经济秩序良性循环。

       近两年,该院破产案件审判工作获得上级法院肯定,最高人民法院将该院“家美天晟武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重整案”作为用活企业资源、实现企业价值的典型案例。同时,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该院破产案件审判经验列入全省法院法官培训课程。

       王道玮认为,当一家企业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时,破产程序就是“治病”的良方。企业破产原因多样,单一依靠执行债务人财产很难满足各方主体的权利诉求。法院通过破产审判来引导完善市场主体拯救和退出机制,保障债权人和债务人等主体合法权益。

       在直播中,她分享了一个典型案例。

       武汉升阳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于2002年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该公司开发的“府上”项目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包含两栋高层住宅楼共512套房屋,以及别墅住宅108套。

       2015年前后,受实际控制股东盲目扩张影响,该公司资金链断裂,“府上”项目资产被查封,导致项目烂尾。

      “花了上百万元甚至几百万元买的房子烂尾了。”消息一传出, 业主炸了锅。有人强行进入楼盘抢占尚未交付的房屋,整个楼盘乱成一锅粥。

       2016年11月8日,因缺乏清偿能力,东西湖区法院应债权人申请对该公司进行破产重整。一时间,企业矛盾重重,数百名购房业主不能按时收房办证,公司员工工资被拖欠多时,供应商追讨货款无门,银行贷款偿还更是遥遥无期……

       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依法需招募投资人。但是,由于资产拍卖流拍,第一轮招募失败。如果找不到新的投资人,重整失败就要转为破产清算,而该公司可供清算分配的资产非常少,根本无法保障普通债权人的基本权益,房屋也无法按期交付。

       两栋高层住宅楼尚未交付,破产清算后只能退部分房款,512户业主损失较大。别墅区只建了个“毛坯”,停工后只能烂尾。

       法官刘冬香调查后发现,拍卖流拍的原因是投资人对该公司的资产信心不足。经过清算,该公司有在建房地产项目等相对优质的资产,特别是108栋别墅住宅,建筑面积达2万多平方米,只卖出十几套。如果能改变其性质,招募投资人注入资金,则可以盘活项目。

       经过法院与企业、管理人、债权人广泛沟通协商,达成一个处理方案,即拆除在建别墅,调整土地规划方案,对十几户购买了别墅的业主予以退款。

      “在不影响项目整体建设的情况下,增加土地容积率,吸引投资人。别墅业主拿回房款,高层住宅楼业主领到新房,一举两得。”重整方案得到大多数业主同意。

       2017年8月25日,经过网络竞价,这个项目引来4.3亿元投资,盘活了项目。

       2019年3月12日,东西湖区法院裁定确认武汉升阳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实现了各方权利人利益最大化。

      【企业维权答疑】 

       分期付款未兑现可要求提前付全款

       直播中,众多网友就破产、欠债、侵权等企业难题向王道玮“当面”请教。其中问得最多的问题是:企业破产后如何依法维权?

       网友“路边的炭火”问:他所在公司已申请破产,有个股东没有完全履行出资义务,能不能向他追缴?

       王道玮告诉他,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追缴的出资归入破产财产,用于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

       网友“WJWJ”问:有一家公司欠他们货款一年多。现在该公司已停业,被很多债主上门追债。他们想申请其破产,应该向哪家法院提出?

       王道玮建议他到债务人住所地法院起诉。

       欠债是一件令企业头疼的事,许多深受其扰的网友希望王道玮能帮他们支招。

       网友“柏辽兹”问:别人欠他货款,打欠条承诺分期付清却一直未兑现。最后付款期限未到,他能起诉要求对方提前付清全款吗?

       王道玮告诉他:可以。因为对方已构成违约,即使付款期限尚未届满,也可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全部债务。

       网友“水立方”问:他的朋友张某借钱给某公司,某公司到期不还。张某为索债指使他人堵了该公司大门,造成该公司停产一天,损失数万元。这种行为犯法吗?

       王道玮认为,张某的行为已涉嫌寻衅滋事罪。

       网友“***”问:他的公司生产某专利产品,最近产品滞销。经查,一工程师到对手公司兼职。他能起诉这名工程师吗?

       王道玮答复:这要看这名工程师在公司的岗位性质。如果这名工程师有假冒专利、侵犯商业秘密或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等行为,则涉嫌刑事犯罪。

       如果是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任职公司的商业机会,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如果利用职务便利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任职公司同类业务的,违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单位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或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特定人员签订协议,约定在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不得到竞争单位兼职或任职,也应遵守约定。如果单位未能按照约定支付补偿金,则劳动者不受择业约束。

      【员工维权答疑】

       退休了仍在工作的可主张误工费

       在直播中,除了有企业管理人员来请教解决企业难题的办法外,还有不少企业普通员工来问:他们在企业里遇到了离职、欠薪、社保等难题,依法该怎么维权?

       网友“susan”的朋友刘女士退休后在小区物业公司从事保洁工作,每月工资2000元。一天,她在路上遇到交通事故受伤,随后在家养伤,公司不再给她发工资。网友“susan”问:退休的人受伤后可以主张误工费吗?

       王道玮说,这要视情况而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此案中,刘女士虽然已经退休,但仍在工作,只要提交足够证据证明其误工属实,可以主张误工费。

       网友“wangying896468”问:其同事李某以没有发展前途为由离职,又以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起诉,要求公司补偿。公司该补偿吗?

       王道玮答复,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以劳动者当时申请离职时的理由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劳动者以自身原因申请离职后,又以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为由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律不予支持。但是,劳动者有证据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公司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形除外。

       网友“珞珈剑客”问:王某疫情防控期间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公司提出要与他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王道玮告诉他,对于四类人员(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在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的密切接触者、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无法提供劳动的劳动者),企业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需顺延至医疗期满、医学观察期满、隔离期满或政府采取紧急措施结束。

       网友“一颗小番茄”问:一家物流经营部拖欠其工资,他胜诉了,但对方一直不履行判决。对于经营部老板,他能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王道玮答复,被执行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可直接执行其个人财产。

       网友“wangyige”问:公司申请破产了,没缴齐员工的社保。员工能得到补偿吗?

       王道玮说,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长江日报记者陈勇 通讯员李金星 杨静

        (原载于《长江日报》2020年8月26日第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