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有难题 法院来支招

武汉洪山区法院上门为企业送法律服务

2021-03-01 09:03
来源: 人民法院报

本报讯  (记者  涂  莉  通讯员  洪法宣)屋外冬雨绵绵,屋内专业探讨气氛热烈。2月5日上午,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院长闫小龙率队来到位于武汉高新大道的中建三局,围绕营造法治营商环境主题与中建三局法务部门负责人座谈,就该企业在法律实务中面临的难题,现场支招。

    据悉,中建三局公司已连续多年排名中国建筑业竞争力200强企业榜首,是湖北百强企业前三名,在建项目千余个,遍布全球13个国家和地区。现有员工3万余人,其中2万余人在武汉安家。中建三局公司注册地在洪山区,涉及集团和下属公司的诉讼案件都是由洪山区法院管辖。

    在工程结算发生争议时,如果原告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冻结被告公司账户大量流动资金,可能给被告公司造成资金断裂等风险,法院能否裁定不予支持?如果总承包单位协助法院执行,对分包单位工程款进行冻结、提取,则可能无法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的代发义务,如何处理这类矛盾?……

    中建三局公司法务团队整理了十多个问题和法官们探讨,法官们一一解答。

    法官表示,财产保全制度是为了预防原告胜诉后案件不能及时执行兑现而设。在充分保护原告合法权益、确保其胜诉后能有效执行的前提下,被告在诉讼中为减少财产保全对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可以采取提供优良资产、闲置存款或银行保函等反担保形式来应对。

    涉执行分包单位资信一般恶化,多存在欠付下游农民工工资的情形,法官建议企业对劳务费和材料费区分处理,设立专门用于发放劳务费的账户,直接把工钱打到农民工个人账户上,并对发放工钱的农民工实名登记造册,且至少保存三年。若有争议,可以通过协调和执行异议程序解决等。

    当日座谈会上,双方就诉前调解、财产保全、线上庭审、类案检索与类案同判等12个涉及企业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深入交流,洪山区法院还认真听取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此次活动是洪山区法院贯彻落实省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司法服务“三进”工作部署的具体实践,也为该院后期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扩宽了思路。

    (原载于《人民法院报》2021年2月19日第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