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强在第四期全国人大代表专题学习班作报告时指出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始终坚持公正司法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014-12-08 08:54
来源: 人民法院报
作者: 任勇

   12月6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厦门出席第四期全国人大代表专题学习班,向参加学习班的全国人大代表专题报告去年以来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措施和部署,要求各级法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周强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法治建设发表系列重要论述,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出明确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全面部署,体现了我们党对于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规律的深刻认识和把握,标志着我国法治建设进入新的历史时期。

   周强要求,各级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个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大力加强执法办案等各项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始终坚持公正司法,大力推进平安中国建设,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特别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暴力恐怖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邪教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司法裁判规范、指导、评价、引领社会价值的重要作用,坚持惩恶扬善,维护公序良俗,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周强指出,要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依法妥善审理民生领域各类案件,及时制定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意见,发布典型案例,继续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诉讼服务中心、巡回办案、车载法庭等司法便民工作,有效回应社会关切。要坚持严格司法,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发挥庭审的中心作用,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严格落实公开审判、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诉讼制度,健全完善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坚决守住法律底线,以严格司法确保公正司法。

   周强强调,要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依法及时公开司法依据、程序、结果和生效法律文书,加强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建立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严格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扩大曝光范围和力度,促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要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完善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加强新媒体建设,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周强要求,要按照党中央和中央政法委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特别是要扎实推进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设立跨区划法院、设立知识产权法院、推行审判责任制等改革任务,大力推进关于法官员额制、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根据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修订发布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纲要,通过不断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推动完善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周强指出,要加强和改进司法作风,着力整治执法办案中“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这“六难三案”问题,在司法领域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努力维护人民权益。要加强司法廉洁建设,深入开展司法廉洁教育,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坚持对队伍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对违纪违法行为从严惩处,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清除法院队伍中的害群之马。

   周强强调,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是人民法院正确履行职责、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各级法院要切实增强自觉接受监督意识,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关注事项办理工作,健全自觉接受监督机制,配合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积极邀请代表参加视察调研、旁听庭审、列席会议,增进代表对人民法院工作的了解。要继续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协调,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同时,要更加自觉地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紧紧依靠人大和各方面监督,确保严格公正司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和困难,推进人民法院各项建设,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何晔晖主持报告会。近350名全国人大代表参加了专题报告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