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法院以联调化解纠纷

为劳动者讨回8亿余元“辛苦钱”

2018-05-09 09:27
来源: 长江日报

       本报讯(记者夏晶 通讯员王田甜 左菁 朱瑞波)长江日报记者3日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武汉法院3年共为劳动者讨回8.48亿元“辛苦钱”,这笔“辛苦钱”涉及未足额发放的工资款、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年休假工资、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社保损失等七大类。

       去年10月,罗某等5人因不服硚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作的裁决,将武汉某人力资源公司、某物业管理公司告上法庭,索要劳动报酬、失业赔偿金等共计50余万元,而仲裁委仅支持了6700元诉请。

       立案当天,硚口区人民法院长丰法庭负责人徐岚路法官立即分头与原告、被告电话联系,充分了解双方的想法,并对原告、被告开展释法和调解工作。两个月时间里,经法院两次主持调解,没有开庭审理,被告就自愿补偿5名原告9万元,双方握手言和。

       徐岚路说,长期以来,劳动争议案件调解率低、上诉率高,当事人对立情绪大,主要与劳动者期望值过高有关。罗某等人的系列案能够快速、成功调解,主要得益于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机制的实施。

       今年4月,市中级人民法院又发出通知,在全市法院逐步建立健全裁审受理范围一致、标准一致、程序有效衔接的新规则、新制度,充分发挥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中仲裁的独特优势和司法裁判的引领、推动、保障作用,合力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人事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

       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充分发挥用人单位调解委员会、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行业协会的调解作用,创新办案方式,以联调化解纠纷。3年来,市、区两级法院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0413起,其中基层法院受理13626起、市法院受理6787起,以调解或撤诉方式结案2828起。

       (原载于《长江日报》2018年5月4日第1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