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读书班举行集体交流研讨,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太平主持研讨会。
会上,院领导班子成员围绕学习主题,结合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交流了学习心得体会。
会议指出,本次读书班安排紧凑、研讨深入、学风严实,达到了统一思想、推动工作的预期目标。“关键少数”要发挥“领头雁”作用,带头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扛牢责任、以上率下,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实际成效。
就“关键少数”如何当好表率,会议明确提出“四个带头”要求——
带头锤炼党性,在政治忠诚、政治过硬上当好表率。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结合司法工作学思践悟,不断提升政治能力、强化战略思维、练就专业本领、遵循科学规律,坚持一心为公,践行人民至上,通过公正司法保障和增进民生福祉。
带头检视整改,在深查细照、纠偏正向上当好表率。坚持问题导向,发扬自我革命精神,深入基层听取意见,全面查找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政绩观偏差问题,建立台账、明确责任、限期整改,健全防范纠治政绩观偏差长效机制,真正实现标本兼治、常态长效。
带头实干担当,在知行合一、提质增效上当好表率。把正确政绩观融入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扎实推进服务保障“五个中心”建设实施意见落地落细,做实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聚力争先创优,做优司法品牌,以学习教育实效推动司法履职提质增效。
带头严明作风,在全面从严、锻造铁军上当好表率。坚决扛牢全面从严管党治院政治责任,管好自己、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抓早、抓小、抓平时,坚持风腐同查同治,强化监督问责,以优良司法作风筑牢政绩根基。
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有关同志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有关同志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