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打伞破网”移送保护伞线索79条

6村委会成员包庇涉黑团伙被追刑责

2020-01-10 08:54
来源: 长江日报

    9日,在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秦慕萍作工作报告。报告中指出,全市法院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为武汉营商环境排名进入“全国前十、中西部第一”贡献重要法治力量,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解决执行难。全年两级法院受理案件300086件,结案266922件,标的额1941亿元。全市法官人均结案309件。

    对标世界银行标准

    3项一级指标法护营商环境

    在过去的一年,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商事审判职能,积极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对标世界银行标准,围绕法院牵头的“保护中小投资者”“执行合同”“办理破产”3项一级指标,细化方案、分解责任、强化举措,为武汉营商环境排名进入“全国前十、中西部第一”贡献重要力量。

    立足“保护中小投资者”,加强与市发改委、市工商联、市司法局等单位工作衔接,力促公司治理规范化。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法院审理自贸区某公司股东资格纠纷案时,统筹兼顾公司利益与中小股东权益,为“湖北科创第一股”成功上市保驾护航。

    紧扣“执行合同”指标,健全案件分流、诉讼保全、审限管理等机制,并与斗鱼科技、汉口银行等15家单位座谈,倾听企业诉求,推动商事案件审理提速增效。

    对照“办理破产”要求,在市法院成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加强“执转破”衔接,推动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设立破产援助专项资金,组建破产管理人协会,助力化解企业破产难题。

    全年通过审理公司强制清算、企业破产案件,推动21家“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10家企业通过破产重整得到挽救。东西湖区法院在审理全省首例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案时,借助府院联动,为资金链断裂的某“烂尾楼工程”招募融资16.8亿元,使1500余户购房者权益得到保障,受到最高法院肯定。

    2019年,全年审结商事案件93147件,标的额551亿元,全年审结民间借贷案件17918件。

    深入扫黑除恶

    审结涉黑涉恶案108件581人

    全市法院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严厉打击“市霸”“行霸”,加大对“套路贷”“校园贷”犯罪惩治力度,从重惩处黑恶势力首要分子、骨干成员及“保护伞”。

    市法院一审审结把持基层组织、操纵换届选举、残害群众、称霸一方的27人涉黑案,对首犯廖桂林判处无期徒刑,对其余26名罪犯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至一年不等刑罚。东西湖区法院严惩以黑护贷、暴力拆迁的“地下执法队”,重刑率逾80%,11名被告人全部认罪服判。江夏区法院从重打击霸占湖面、欺压村民的“湖霸”曾某。汉阳区法院审结全省首例“车辆套路贷”案件,从严惩处刻意制造违约、强占抵押车辆的涉黑团伙。汉南、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法院严惩以虚增债务、软暴力等手段向高校学生非法敛财的“校园贷”犯罪。强力“打财断血”,共判处罚金、没收和追缴财产4.19亿元。坚决“打伞破网”,甄别移送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79条。蔡甸区法院对包庇勾结涉黑团伙的6名村委会成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法院累计审结涉黑涉恶案件108件581人,其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180人。

    破解执行难

    一年执结1012亿元 

    2019年,全市两级法院认真贯彻中央关于从源头解决执行难的意见,全面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着力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进一步推动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的格局,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

    强化联合信用惩戒,全年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0430人,限制高消费67215人次,以拒执罪移送审查起诉12人,已判处刑罚7人。江岸区法院在全市率先引入拍卖辅助机构,将财产处置周期缩短至60天。

    全年受理执行案件92977件,执结82770件,标的额1012亿元,同比分别上升46%、49%和27%。

    (长江日报记者万勤)

    (原载于》《长江日报》2020年1月10日第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