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治“老赖” 暖心保民生

2018-12-25 17:02
来源: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作者: 向昱璇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近期承办系列“涉民生”农民工讨薪案件。被执行人陈某因拖欠32名农民工工资共计18万余元,被申请强制执行。洪山区法院秉持民生优先、效率优先的原则,对陈某处以15天司法拘留,惩戒失信被执行人的“躲”“赖”行为,推动案件有效执结。

陈某于2018年初先后雇工在其承包的项目工地干活。2018年4月陈某从该项目退场,没向他雇佣的这些农民工结清工资,只出具了欠条。2018年5月初,被欠薪的农民工们来到洪山区人民法院立案,诉请法院判令陈某支付所欠工资。经调解,陈某同意在2018年7月31日前付清欠薪。但陈某没有兑现承诺,以各种理由拖延履行。无奈之下,这32名农民工向洪山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洪山区法院曾多次约谈被执行人陈某,但他一直拖延不履行义务。12月20日下午,洪山区法院执行局再次将陈某传唤到法院,要求陈某立即履行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欠薪的义务,陈某依然态度消极,反复说自己没钱,也拒绝跟家人或朋友联系想办法先筹钱。执行法官再次向陈某强调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陈某无奈之下,从身上掏出1万元现金交给执行员,但对剩下的17万余元欠薪,仍坚持要等别人给他结清工程款后才能支付。基于陈某对偿还欠薪始终抱持消极逃避、能拖就拖的态度,且在执行期间陈某有较大额度的收入记录,却未用于偿债。12月20日下午,洪山区法院执行局对陈某作出15天司法拘留的决定。同时也着手将该系列案件以涉嫌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12月24日,陈某的妻子得知消息迅速赶到洪山区法院,送来15.2万元执行款,并承诺剩余2万元在27日付清。洪山区法院优先向农民工兑付了执行款,并决定撤回移送拒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