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试行“独任法官”审案提速明显,首批60起简单案件平均20天结案

2020-05-25 09:11
来源: 长江日报-长江网

长江日报-长江网5月22日讯 5月22日,长江日报-长江网记者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试行简单民事上诉案件由法官一人独任审理,以达到提高审判效率的目的,首批60起试行案件,平均结案时间为20个工作日。

首批独任制法官李钢         通讯员艾肖摄

2017年,上海某公司承接了湖北某建设工程公司一建筑工程,因合同履行纠纷,被对方告到武汉市江夏区法院。上海公司提出管辖区异议,该案件属合同纠纷,应由被告所在地上海市徐汇区法院审理。2019年底被驳回后,上海公司上诉至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4月20日,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李钢被选任为首批独任制法官,接手办理了第一批适用独任制审理的案件60件,其中就包括上海某公司的这件上诉案。

20天后,该案独任法官李钢向涉案双方下达《民事裁定书》。

李钢告诉长江日报-长江网记者,一起案子20天就判下来了。今年,最高人民法院试行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部分简单民事上诉案件,可由法官一人独任审理,不用“合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全国试点单位之一。

据该院立案一庭负责人介绍,目前,“第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结案的”和“不服民事裁定的”两类上诉案件可由独任法官审理。如果当事人对独任法官审判的案件结果不服,拥有与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相同的救济途径,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截至5月15日,市中院立案一庭共受理独任制案件163件,审结163件,平均审理周期20天,审判时间提速明显。

(记者万勤 通讯员王田甜 艾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