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路上被折断的树枝砸伤,该找谁赔?有答案了

2020-12-08 15:09
来源: 长江日报-长江网

长江日报-长江网12月8日讯 12月8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长江日报报业集团邀请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彭俊做客“周二之约”直播间,详解人身受到损害时如何依法维权等法律问题。



图为彭俊院长正在直播。通讯员李金星摄

产品有缺陷商家必须警示

网友“肖琳琳”问:购买的产品有缺陷,生产者或销售者应承担什么责任?

答:生产者和销售者负有及时采取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的义务,如果采取措施不力,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警示具有两个方面的基本作用,一是告知消费者“知道危险的权利”,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二是使消费者在使用该产品时知道如何避免危险的发生,以减少产品给使用者带来的风险。我国还制定了一系列的诸如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充分保护消费者权益。

产品侵权可要求精神赔偿

网友“淡淡酒香”问:产品侵权赔偿案件能否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答:因产品侵权致使受害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等人格权利受到损害,受害者或其家属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室外狗咬伤人,主人都要赔

网友“开始666”问:我养的狗将他人咬伤,但对方尖叫在先,我觉得受害人是故意的,我是否可以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

答:在司法实践中,对动物致害侵权的被侵权人“故意”的认定是非常严格的,只有在被侵权人实施窃取他人饲养动物,或者动物饲养人、管理已经对特定私人场所内有饲养动物及其可能发生的危险后果进行了警示,并已采取了相应的防范措施,但被侵权人仍然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擅自进入该特定场所等极端情况下,才能视其存在故意。

树断伤人,树主赔偿

网友“阳光123”问:在公共道路上,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谁承担责任?

答: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的,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被“人肉”可向网络服务商索赔

网友“盛开的烨”问:在网络上被“人肉”攻击,导致我精神遭受损害,但我又不知道攻击人是谁,如何处理?

答: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更不是一些键盘侠的护身符。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自愿参加危险运动受伤自己承担

网友“翀翀”问:自愿参加有风险的文体活动受伤,由谁承担责任?

答: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问题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可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活动的组织者如有相应责任的,则也可能承担相应责任。

朋友帮忙受伤,被帮忙者担责

网友“晶晶姑娘66”问:张某、王某无偿为李某帮工,张某在帮工中受伤,谁负责?

答:张某不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李某亦没有明确拒绝帮工的,李某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如张某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应和李某承担连带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记者陈勇 通讯员李金星 刘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