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盯建设一流法治城市目标

我市打造十大法治亮点

2018-03-09 09:52
来源: 长江日报

        2017年,武汉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盯建设一流法治城市的工作目标,从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方面深入推进法治武汉建设,为全市拼搏赶超和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化大武汉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我市法治建设在服务发展大局、落实“三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惠民惠企等十个方面亮点纷呈,也探索出一套适合武汉的法治城市建设的新路径、新方法。

        法治服务大局护航城市发展

        我市不断提升法治服务大局能力和水平,2017年初,市委作出“将武汉打造成世界城市发展中的亮点城市”、建设“三化”大武汉、建世界一流亮点区块等战略部署,为依法保障市委的战略部署稳步落实,确保市委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市人大常委会通过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作出两项决定,坚持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其一是《关于促进和保障城市亮点区块建设的决定》,就城市亮点区块的战略定位、规划建设管理、生态保护等作出规定,要求亮点区块建设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高点定位,强调依法批准的城市亮点区块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保一张蓝图干到底。其二是《关于授权市人民政府为加强长江新城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规定临时性行政措施的决定》,授权政府在长江新城规范区域内,可以按照必要、适度的原则,在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通过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等领域规定临时性行政措施,支持长江新城科学、有序规划建设。

        近年来,我市主动适应形势新变化,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力维护社会发展与稳定,不断提高政法机关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忠实履行好护航城市发展建设、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

        推进“三办”打造高效法治政府

        2017年3月,我市出台了《武汉市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实施方案》,提出“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的政务服务改革新要求,力争打造全国审批服务最优城市。

        “三办”改革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率先启动试点。东湖高新区推出“光谷落户直通车”法治惠民项目,在全区推进“放管服”和“三办”改革,针对“户籍新政”全面实施,高校毕业生落户业务量激增实际,依托“光谷落户直通车3.0”平台,实现大学生落户“网上申请、智能筛查;网上审批、网上查询;短信告知、快递送达”,为落户大学生提供“全流程网上办理”的闭环服务。共办理大学毕业生落户17265人,同比增长10倍,占全市总量的25.2%。

        我市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方式方法,58个事项市民可足不出户全程网上办。市公安机关依托“公安云”平台,开发“电子身份证件卡包”手机应用软件,集成虚拟的电子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等8个证照信息,通过身份证号一号索引,为市民提供方便快捷的证照信息服务。这一创新举措入选了2017年中国“互联网+政务”十大事件,成功为6万余大学生落户提供了身份认证服务。

        突出“关键少数”强化示范引领

        我市始终把领导干部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关键少数”来抓,不断深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全市把宪法、法律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建立市委中心组学法习宪、市管干部任前宪法宣誓和年终述法制度,市委中心组带头学法,提升了“关键少数”的法治素养。我市在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开设“领导干部法治课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已成为常态。市政府强化培训工作,增强“关键少数”法治意识,组织开展了2次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活动,市人民政府班子成员、各区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集中学法活动。

        我市在全国率先将法治建设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市委市政府连续两年专项通报法治绩效考核结果,引起各单位的高度重视。我市积极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研究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将法治建设纳入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

        我市狠抓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纳入“四张成绩单”维稳专项核心指标,每月通报各区工作情况,2017年,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84.4%,同比上升1.6倍,超出省目标值24个百分点。

        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公平正义

        2017年,我市按照中央精神,大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及其配套改革。经过努力,我市司法责任制改革“国家任务”全面完成,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到位,1594名法官、检察官进入员额,全部配备一线办案部门,运行机制健全规范,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明显提升。

        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在我市有力推进,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合理配置司法资源,提高办理刑事案件的质效。全市审结认罪认罚案件4487件,占同期刑事案件总数的48.1%。

        我市有序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和多元解纷,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改革全面铺开,适用速裁程序审结案件数位居全国试点城市前三位,全市法院60%以上的刑事案件适用速裁、简易程序审理,为审理重大、疑难案件腾出审判资源。

        根据中央改革要求,我市推进知识产权审判庭建设,先后审结知识产权案件3773件,其中跨区域管辖案件18件。2017年,该庭有2个案例入选年度“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

        法治惠民惠企提升市民获得感

        2017年,我市将法治惠民惠企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推进法治武汉建设的重要抓手,以群众、企业最关心、最现实的法治需求为导向,在全市创新实施法治惠民惠企“双百”计划,推出了200个惠及群众和企业的法治项目,涉及执法司法、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等多个方面,受到了普遍欢迎,有效提升了群众对法治建设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期间,涌现出“同心·律师服务团”、电子证照卡包、“红色引擎”法律服务、光谷落户直通车和产业经济巡回法庭等一批优秀项目。2017年9月,我市法治惠民惠企经验在全省法治建设推进会上交流,并向全省复制推广。

        为进一步扩大影响,开展了法治惠民惠企“十大品牌项目”评选活动,邀请市民参与互动投票,再由权威法律专家、法治工作者、市民评审团结合网络投票进行评选。长江日报《法治武汉》版、长江网、“法治武汉”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多平台推介宣传了全市优秀法治惠民惠企项目,社会反响强烈。在公众评选环节中,全市近500万人次关注和投票,提高了市民对法治城市建设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

        构建阳光司法保障公开公正

        我市坚持阳光司法、司法为民,保障人民对国家权力运行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推行审判公开制度,以公开促公正,努力打造开放、动态、透明的“阳光司法”工程,对可以上网的裁判文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武汉法院门户网站、手机APP平台、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上同步公开。同时大力推进庭审直播,市法院全部28个审判法庭可实现同时在线直播。2017年,全市法院共上网公开裁判文书128101份,上网率89.86%;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6500件次(累计直播12583件次),位居全省法院第一。

        我市大力推进检务公开,完成综合受理中心各项硬件的升级改造,始终坚持“三专二坚持一回告”检察长接待制度,依托网络搭建“为民服务平台”,为群众控告、申诉、举报、投诉提供便利。全市检察机关继续运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加强检察宣传,突出抓好案件信息公开,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81条,公开法律文书1万余份;组织检察机关开放日200余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民主党派代表1586人次视察、座谈和主动走访检察机关。

        制定党内法规提供“武汉经验”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强规范建设,率先启动党内法规制定试点工作,以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和社区党组织建设两项内容为基础提出法规立项建议,进一步完善党内法规体系;严格执行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对市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制定的各类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确保严肃性和规范性。

        2017年5月,中央决定,在沈阳、福州、青岛、武汉、深圳、南宁、兰州等7个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开展党内法规制定试点。武汉市率先启动党内法规制定试点工作,制定项目获省委批准,确定了我市将重点围绕基层党建、作风建设,探索制定出台符合武汉实际、操作性强、务实管用的党内法规,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根据方案,在基层党建方面,我市以实施“红色引擎工程”为引领,制定《武汉市城市社区党组织工作规则》,以城市基层党建带动基层治理创新;在作风建设方面,以“基层作风巡查”为切入点,系统集成近年来我市作风建设实践成果,制定《武汉市加强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若干规定》,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供制度支撑。

        “全媒体普法”打造全国普法品牌

        我市在普法工作方面坚持宣教融合,全面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深化“七五”普法,全面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目前,全市62家市直单位、16个区制定了年度普法项目清单,设定共性目标85个、个性目标102个,开展各类活动4000余场次,发放资料30万余份,覆盖人数百万余人。

        近年来,我市将“互联网+”思维应用到法治宣传当中,逐步建成覆盖报纸、“两微一端”、户外广告的法治宣传平台,形成多元化、立体化法治宣传阵地。

        通过开展“全媒体普法”行动,采用符合互联网传播规律的普法新手段,普法影响力逐渐扩大。“全媒体普法”行动产生了一批普法品牌活动,其中全国首届“普法网红”网络直播大赛遴选出我市第一批由年轻律师等组成的“普法网红”团,为市民普法传播法治正能量,活动被人民网等多家中央媒体报道;“法哥来了”电视普法节目共播出20期,全网的整体播放量均在100万次左右,其中部分节目单在今日头条上的点击量超过60万次; “法治武汉”等系列法治宣传微信公众号关注总人数已达500万人次。

        此外,我市在公共场所80余个大型户外LED屏刊播法治公益广告,在地铁一号线24个轻轨站轮回投放大幅公益广告牌,覆盖了200万普法对象。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助力经济发展

        我市采取了一系列举措,致力于打造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成立12个区级“同心·律师服务团”,建立数字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服务范围覆盖全市中小民营企业。“同心·律师服务团”以“助力新民营经济,服务法治化建设”为己任,发挥专长优势,深入企业、学校、社区、农村广泛开展公益性法律服务活动,率先向社会发布首批7类56项法律服务产品,受到社会各界好评。律师团共提供法律咨询2万余人次,参与商务谈判1.7万余次,提出建议3万余条,挽回经济损失36亿多元。

        我市开展“千名律师服务千家企业”行动,发动组织律师事务所通过举办论坛、讲座、走访等各种形式为企业“把脉问诊”。2017年以来,共有945名律师参与惠企活动,举办192场惠企讲座,服务企业1336家。其中,595名律师正式签约1196家企业,新增243家企业与律师签订了新的服务协议,助力新民营经济发展。

       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体入驻市民之家,13个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均已挂牌,街道(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社区(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实现全覆盖。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扩容升级,聘请33名优秀律师提供法律服务,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通话容量增加3倍。公共法律服务网上办理初具基础,实现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信息网上查询、指引及服务功能。

        强化执法监督确保执法质量

        武汉市紧紧围绕法治城市建设目标任务,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自2000年以来聘任政法机关执法监督员,坚持党委领导下的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执法监督工作。近5年来,全市政法机关共收到执法监督员意见(建议)458条,采纳373条,采纳率81.4%,为促进我市政法机关公正廉洁执法、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矛盾化解和政法队伍建设发挥了重要和积极作用。

        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市检察院与市政府法制办联合制定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平台管理等制度办法,组织召开全市27家行政执法机关参与两法衔接工作会议,结合“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活动,积极推进“两法衔接”工作。目前,“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共接入行政机关297家,实现全信息平台省、市、区三级互通,共督促行政机关录入行政处罚案件13652余件,监督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31件。

        我市运用网络信息技术手段,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云平台,对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进行标准化、电子化管理,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流程化、智能化监管,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运行、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提升行政执法效率和监督实效。结合平台建设,我市组织了36个市级执法部门对原制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策划:武汉市委政法委

        武汉市委法治办

        执行:长江日报法治文化传播中心

        撰文:黄琪 张健 严峥  李天润 吕翔宇 付猷

        (原载于《长江日报》2018年3月9日特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