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占用消防通道拒不整改

法院驳回业主返还装修押金请求

2019-05-20 09:37
来源: 长江日报

长江日报讯(记者万勤 通讯员姚锐 杨睿)江夏居民王某,因物业公司拒退装修押金,将物业管理公司告上法庭,但法庭却驳回他的诉求,这是为何?5月15日,办案法官称,31家业主起诉武汉某置业公司返还装修押金案,其他30家均获法院支持,唯独王某因装修时占用生命通道拒不整改,法院驳回了其诉讼请求。

 2016年3月31日,家住江夏某小区的居民王某收房后开始筹备装修,根据与该小区武汉某置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王某支付了装修押金3000元,施工许可证及人员出入证押金110元。房屋装修完毕后,他要求退还其装修押金,却被置业公司以没有遵守双方签订的《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所约定的条款,违法占用消防平台为由拒绝返还装修押金。今年1月10日,王某将该置业公司起诉至江夏区法院,要求该公司退还其装修押金。

 将该置业公司起诉要求返还装修押金的不只王某一家,江夏区法院立案庭负责人毛慧向长江日报记者介绍,包括王某在内,小区一共有31家业主起诉江夏某置业公司,要求返还装修押金。

 法院审理查明,王某在装修时,确有占用公共消防平台的事实,并且置业公司已经向王某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但王某一直未进行整改。根据当初双方签订的装修协议约定:房屋装修工程完工后,经检查,如无违章,装修完工后90日内退还装修保证金。

 经审理,法院认为王某在装修过程中私自占用消防通道,确实违反了装修合同约定,今年3月19日,法院判决驳回王某要求返回装修押金的诉讼请求。

 记者另从江夏区法院获悉,另外30家业主因装修时违章都进行了整改,法院支持了业主诉求,判决置业公司退还押金。

 江夏区法院法官说,该案虽已结,但现实生活中仍然有很多业主在装修房屋时,有擅自改变住宅立面或者承重结构、占用消防通道、在非承重墙外墙上开门、窗等违法装修的行为。双方签订的《房屋装修管理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因此不符合退还装修押金条件,待其整改后可主张退还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