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民族大学将学分考评权交到法官手中

法官给法学院学生当导师

2018-04-28 14:27
来源: 长江日报


        本报讯(记者夏晶 万勤 通讯员杨瑾)27日,中南民族大学法学专业大三学生梁日桢,背着书包走出中南民族大学校门,过马路来到对面的洪山区人民法院“上课”。截至目前,梁日桢已在该法院上了整整一年的实践课,而她的法官导师施余芳称:“小梁肯定是能拿到这两个学分了。”

       据了解,中南民族大学和洪山区人民法院首创了“专业实习导师共建制”,也是高校首次将学分交到实习导师手中。去年,包括院长在内的洪山区人民法院49名法官被聘任为中南民族大学256名学生的实习导师,通过近一年的实习期,这些学生的实践课马上就要结束了。

       梁日桢的导师是洪山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施余芳。去年5月,梁日桢第一次找施余芳报到,学习的内容只是整理案卷。“当时整个人是蒙的,拿着案卷和目录下不了手。”梁日桢回忆称,刚到法院就要学习分案卷、送达案卷这些基础工作。

       不久,导师施余芳拿着案卷,让梁日桢拟写一份判决书。梁日桢又激动又害怕。她说,在学校,老师也会学写一些法律文书,但都是网上下载的三、四手材料,法院接触到的是一手材料,怎么把所学的法律条款套用上去,梁日桢花了一天时间终于完成,这位1996年出生的小姑娘激动得在微信上发了一条朋友圈“小实习生的第一份民事判决书”。

       一年来,梁日桢每个星期都会抽出半天时间来洪山区人民法院上法律实践课。她感觉自己非常幸运,不再像往届师兄师姐那样,到法院或律师事务所实习一两个月,而是扎扎实实跟着自己的法官导师学习一年。

       施余芳对自己这个“入门弟子”也非常满意,这些大学生到法院实践这么长时间,表现出强烈的学习欲望和执行力,也促进了法院的日常工作。目前,洪山区人民法院的49名法官,都在给自己的“弟子”评分。

       法官洪山区人民法院院长闫小龙称,与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开展专业实习导师制,是建立在洪山法院院校共建丰富工作经验上的又一次新尝试。围绕洪山大学之城建设,始终紧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也希望能为广大法学学子提供更为全面、专业的学习平台,更为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矛盾提供新的思路。

       (原载于《长江日报》2018年4月28日第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