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审判对标世界银行标准,解决“湖北科创第一股”上市难题

2020-01-09 12:53
来源: 长江日报-长江网

长江日报-长江网1月9日讯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到:立足“保护中小投资者”,加强与市发改委、市工商联、市司法局等单位工作衔接,力促公司治理规范化。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法院审理自贸区某公司股东资格纠纷案时,统筹兼顾公司利益与中小股东权益,为“湖北科创第一股”成功上市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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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2019年湖北省唯一一家在科创板拟上市的科技型、创新性企业,2019年4月25日,某股份有限公司在即将进入企业资格审核阶段的档口,因股东资格确认问题被起诉。因时间节点特殊,如果企业存在正在进行的涉及公司股权利益的诉讼,将直接影响到上交所、证监会对企业信用的评估,进而导致审核程序暂停,阻碍其上市进程。

东湖高新法院承办法官接案后,立即找到当事人了解案情、确认矛盾焦点,与区金融办、管委会一起展开调解工作。5月13日,此案开庭审理,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东湖高新法院依法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于5月20日下达裁定书并生效。从立案到审理结案,只用了25天时间。

为达到案结事了、彻底化解纠纷的目标,结案后,承办法官还推进“善后”工作,对当事人安抚释法,打消其顾虑,将矛盾化解。

2019年10月,某股份有限公司成功通过审核获批上市,成为湖北首家闯关科创板IPO的企业。

为“湖北科创第一股”成功上市保驾护航,只是武汉积极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一个缩影。(记者贾雪梅 通讯员杨旖旎 李志涛 实习生陈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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