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诈骗38万元后挥霍一空入狱服刑

法官划扣拆迁款帮助受害者

2018-10-15 14:53
来源: 长江日报

        长江日报讯(记者梁爽 通讯员袁欢 王田甜)男子诈骗村民钱财后虽然受到法律惩罚,可赃款却被他挥霍,村民钱款无法执行到位。13日,长江日报记者从新洲区法院获悉,执行法官“追款”4年,偶然发现男子的房产在拆迁范围内,于是锁定其拆迁款,帮被害人追回钱款。

       无业男子邵某谎称能为他人办理“五七工”养老保险和驾驶证,先后诈骗多名村民共计38万余元,其中3名被害人为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2014年4月,新洲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邵某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万元。

       邵某服刑判决生效后,新洲法院立即移送立案进入执行程序。可执行法官王宗文查询发现,邵某名下无房产,有两辆摩托车,所有银行账户内仅有39.74元。

       2017年3月,王宗文在阳逻街拆迁办与工作人员交流时,偶然发现墙上挂着一幅阳逻街拆迁区块示意图纸,被告人邵某所居住的某村房屋似乎正在拆迁红线内。王宗文立即找到拆迁办主任,反复确认该村该处是否为待拆迁区域,得到了肯定答复,但拆迁必须由邵某老伴同意才行。

       邵某的老伴因常年在外务工,少有回村。辗转多地,王宗文终于找到邵某的老伴。在了解到王宗文的来意后,邵某老伴反应强烈,对划扣拆迁款抵债更是表示坚决拒绝,说什么也不愿意签字。

       王宗文连续多天上门拜访邵某老伴,也将14位受害人面临的困境一并告知。另一方面,王宗文从当地村支书、街道办事处入手,向其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告知其若帮助被告人逃避执行可能要担负法律责任。在法官努力下,邵某老伴最终同意签字拆迁,也同意以拆迁款抵扣执行款。

       2018年9月底,王宗文来到银行,成功划扣执行案款40余万元。10月13日,被害人代表将印有“执法如山扶正义,办案廉明为人民”的锦旗送到了王宗文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