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迅速贯彻落实市委部署要求“九条举措”进一步优化营商法治环境

2018-09-10 15:02
来源: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

        为认真贯彻湖北省委副书记、武汉市委书记马国强在全市第七次拼搏赶超交流会上的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市委关于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武汉市法院于9月5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司法保障的通知》,要求全市法院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全面优化营商法治环境。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要求全市法院深刻认识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意义,不断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稳定的司法环境。二是开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对涉企案件坚持依法优先受理、快速办理、一次告知等原则,全力打造通畅、便捷、高效的诉讼绿色通道。三是加快涉企案件审理进度。全市法院均应组建涉企案件专业化团队,严格审理时限要求。立案、审判、执行各部门应加强衔接配合,确保涉企案件快立、快审、快执、快结。四是依法及时采取各种保全措施。加强对行为保全等新型保全制度的研究,依法及时受理和审查企业提出的保全申请,着力提高司法救济的及时性和便利性。五是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准确把握、严格执行产权保护的司法政策,依法打击各类侵犯产权犯罪,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及其员工合法权益。六是依法保障胜诉企业合法权益。对违约失信行为,依法加大判赔力度,切实维护诚信守诺主体的合法权益。七是加强涉企案件审判指导。充分发挥市法院相关业务庭的监督指导职能,及时回应审判实践需求,促进裁判尺度统一,提升涉企案件审判质效。八是积极拓展司法职能。强化以案释法工作,通过走访、座谈、授课、邀请旁听庭审等形式,帮助民营企业规范内部管理、预防法律风险,推动形成民营经验健康成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九是强化对涉企案件的监督检查。强化审限监管,坚决杜绝办而不结、久拖不决,结合作风建设和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专项治理,对工作不到位损害企业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部门和个人,依纪依规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