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车过马路,后座妻子被撞死丈夫担次责

街头九成骑行者不知“骑过斑马线”违法

2019-07-18 11:19
来源: 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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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口横过斑马线的骑行者  记者贾雪梅 摄

     骑电动车载着妻子穿行斑马线,被渣土车撞上,妻子重伤身亡,他要负次要责任,因为依法,自行车、电动车过斑马线,车主必须下车推行。

7月17日,记者从武汉市硚口区法院获悉,这是他们刚宣判的一起因骑行横穿马路而引发的、令人痛心的案件。办案法官透露,此类案件并非个案,多因骑行者不知或无视法律规定的“推行过斑马线”导致。

 记者随机在路口调查发现,九成以上骑行者不知“骑行过斑马线”违法。交管部门呼吁,“下车推行”是对自身安全负责。

 事件:

 骑行过斑马线

 后座妻子被撞身亡

 2018年9月,武汉市民王先生骑电动车,带着妻子饶女士,在硚口横穿马路时,与一辆横过马路的渣土车相撞。饶女士从电动车后座摔下身受重伤,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后,渣土车司机邹某向闻讯赶来的交警自首。交管部门勘查认定,邹某驾车在禁行时段通过道路路口,负事故主要责任;王先生骑车横穿马路时,没有下车推行,负次要责任,饶女士无责任。

 案件审理期间,保险公司向王先生赔偿人民币约44万元。

 今年,硚口区法院一审判决邹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1个月。宣判后,邹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该案判决目前已经生效。

 焦点:非机动车要推行过斑马线

 王先生驾驶的电动车是合格车辆,其妻饶某失去生命,作为被害人家属的他为什么还要承担责任?

 硚口区法院承办此案件的法官解释:王先生骑着电动自行车搭载妻子横过道路时未下车推行,且违法搭载成年人,这就是他负事故次要责任的原因所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调查:138人骑行过马路,九成不知违法

 7月17日上午10时许,记者来到健康街与余华岭路交会的十字路口观察20分钟,实地探访骑行者如何过斑马线。其间,138人骑着电动自行车或自行车过斑马线,没有人下车推行。

 坐在车座上,一只脚撑地,绿灯一亮,立马把脚收回,骑行横穿斑马线。这个动作成了大多数骑手的标配。

 如果你是非机动车骑手,过斑马线时,你是推行还是骑过去?记者随机采访了13位市民。

 “肯定骑过去啊,这还用问吗?”市民梁小姐对这个提问表示很惊讶。在接受采访的市民中,有10位给出了这样“非常肯定”的答案。

 “人太多不方便骑的时候才下来推车吧!”还有3位市民表示,斑马线人流太大时才下车推行。

 在斑马线上骑行违法吗?当记者第一次把这个问题抛给随机找到的采访对象时,九成以上的人表示,只要不闯红灯,应该不违法吧。

 呼吁:“下车推行”对自身负责

 武汉市交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骑行过斑马线是一种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他提醒,骑行过斑马线风险巨大,“下车推行”才是对自身安全负责。

 首先,非机动车若是骑行过斑马线,在遇到突发情况时往往无法及时作出应对,很容易造成安全隐患,引发交通事故;其次,骑行穿过路面,无形中增加了与行人发生碰撞的意外,影响路面通行效率;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骑行者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该负责人介绍,在武汉,骑行过斑马线一直被列在日常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的行列。

 记者贾雪梅 通讯员东成 月红

 (文中案件部分当事人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