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法院再次荣获“全市绩效管理综合考评立功单位”

2018-02-24 10:36
来源: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综合处
作者: 张群力

2018222日,在武汉市拼搏奉献创优争先表彰大会上,武汉市法院被授予2017年度绩效管理综合考评立功单位。这是市法院连续第四年获此殊荣。2017年,市法院党组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化大武汉工作目标,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实施的成绩绩效管理改革,在推动发展、深化改革、维护稳定、从严治党四个方面全面均衡推进,取得较好成绩。

一、全力保障发展有新进步

一是围绕我市一号工程、赶超发展、产权保护、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重大部署,出台司法保障措施,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二是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遏制侵权行为,激发创新活力。三是支持监督依法行政,通过释法析理和建议行政机关完善行政行为,化解行政争议。四是加大强制执行力度,执行工作受到最高法院巡查组肯定。

二、深化司法改革有新突破

一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坚持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构建院级——部门——法官三级审判质效评估体系。二是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重大案件当庭宣判,努力实现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三是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在两级法院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武汉法院试点经验引起最高法院关注,有多案入选全国量刑规范化典型案例。四是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和多元解纷。针对收案激增态势,细化案件分流规则,推进庭审方式改革,努力实现繁案精审、简案快结。

三、维护社会稳定有新措施

一是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捍卫国家政治安全。积极参与打黑除恶、禁毒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侵财犯罪。依法打击涉众型犯罪,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公民人身及财产安全。严惩贪污、贿赂、渎职犯罪。二是参与专项治理,有效构筑社会综治齐抓共管格局。三是认真做好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四是积极开展涉稳矛盾化解,受到省、市通报表扬。

四、全面从严治党有新气象

一是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二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市法院党组专题研究队伍作风建设,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自觉接受派驻法院纪检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