撸袖发力化顽疾 春墨飘香寄真情

2017-03-15 10:12
来源: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
作者: 谢春

    法官个人简介:谢春,男,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

    2017年2月的一天,诉讼服务大厅的同事告诉我,有人送来一幅字画。我接过来,上面写着:司法为民,伸张正义。寥寥数字,春墨飘香。送字画的人是我刚审结的一起故意伤害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被害人的小儿子。

    这是一起因婆媳矛盾引发的故意伤害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我接案之初,被害人黄某某表示坚决要求被告人沈某某承担相应刑事民事责任,不予谅解。原来,被告人沈某某与被害人黄某某本是婆媳关系。多年前,黄某某的大儿子去世,沈某失去丈夫,身为母亲的黄某某则遭遇丧子之痛,没了中间缓和关系的纽带,二人亲情逐渐淡漠,其间还掺杂着老人赡养、财产继承等纠葛。一日,婆媳二人争执再起,媳妇因故打伤婆婆,经鉴定为轻伤二级,依法要承担刑事责任。一时间新仇旧怨,不可调和。

    这个案子本可一判了之,我却犹豫了:婆媳二人看似积怨颇深,但一纸判决容易下,双方心伤难愈合,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尤其是家事纠纷的审理,处理不好法理和情理的关系,将对双方造成新的伤害,激发新的矛盾,甚至致使当事人走极端。

    我坚定了调解此案的想法。庭前我组织多次调解,但都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甚至到后来谈的次数越多,涉及的各类纠纷越多、参与的人员心情越激动、诉求越复杂。尽管如此,我还是通过多次电话、单独谈心、双方约谈等了解双方的真实想法,以平和语气对待每一次的不配合,在开庭和调解前积极缓和双方情绪,为调解做准备。庭审中,我也一改往日的讯问节奏:“你的丈夫、被害人的儿子是什么时候去世的?你们有孩子吗?被害人年龄都74岁了,你踢她的话有没有想到会有什么后果?”还未回答完,被告人席上的媳妇已是泪流满面不能自已,认罪悔罪,愿意赔偿,也愿意与婆婆同住赡养,婆婆听闻沉默不语。我再次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和想法,理清了双方矛盾的根源,将本案涉及的相关法律后果详细对双方进行释疑,也以庭上双方的表现为切入点进行调解。在法官的主持下,媳妇在庭后再次表示真诚认罪悔罪,婆婆眼见庭上的媳妇落泪认错,想到此前数年婆媳二人虽然矛盾激烈,却也一起熬过同样最伤心的时光,心中的冰雪也就融化了,谅解了媳妇的行为,并申请撤回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在刑事量刑部分对媳妇从轻判决,婆媳关系明显缓和,其他纠纷也将在家庭内部解决。最终,本案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