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做客本报“市民有约”

9件执行案件形成初步解决方案

2019-09-17 09:41
来源: 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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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武汉市中院执行局局长江宁接听热线

    楚天都市报 记者张理晶 通讯员涂莉

    9月10日上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江宁做客楚天都市报,接听“市民有约”热线。热线时间原定9时30分开始,但她8时50分就接听了第一个市民来电,比预定时间提前了40分钟。而且,由于来电不断,热线活动直到11时50分才结束,比原计划延长了一个半小时。
    本次活动中,江宁一共回答了16位市民提出的法律问题,其中11件涉及武汉市两级法院的执行案件。针对这些执行案件,江宁现场办公,指示武汉市中院执行局督导辖区各法院逐案核实,尽快解决。至昨日,9个案件已经形成初步解决方案,2个案件正在督办之中。
    另外,武汉市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全市近期执行工作情况,并公布了一起典型执行案例。
  ■热线现场
  市民反映20万元没执行
  区法院执行局迅速回应

    市民孙女士反映,2016年,她的家人被生意伙伴拖欠债务20多万元。后经洪山区法院判决,对方一直没有履行还款义务。她的家人申请执行后,执行法官称被执行人名下没有存款,也未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被执行人名下有十几套还建房,还有三家公司,完全有能力履行还款义务。希望局长帮我们讨回公道!”孙女士说。
    江宁回应:“我马上向洪山区法院反馈情况,要求区法院执行局相关人员7天之内约见你,并给出此案的执行方案。”
    12日,洪山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定帆约见了孙女士及家人。定帆表示,本案因标的额较小,不宜采取拍卖房屋的方式执行。下一步,洪山区法院将依法对被执行人进行传唤,必要时可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促使被执行人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如此举仍然不能达到效果,则视情况以拒不执行罪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
    孙女士和家人对上述方案表示认可。
  被执行人主动来电咨询
  表示愿意偿还陈年欠款

  “江局长,我是一个案件的被执行人,想咨询一下怎样主动履行义务?”市民林先生(化姓)在热线电话中说。
    据林先生介绍,9年前,他因一起信用卡纠纷,被相关银行起诉,江汉区法院判决他偿还8000元欠款。之后,他因没有按期履行义务,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名单。“现在案件已经终结了,银行也一直没有追问还款的事情。但我还是想把钱还了,让法院把我从失信人名单中删除,我应该先找银行还是先找法院?还有,时间过去这么久,利息会不会非常高?”林先生问。
    江宁对林先生自愿履行还款义务的行为表示鼓励。她说,如需支付利息,法院会依法按照判决书上规定的逾期利息或者按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计算利息。她会要求江汉区法院查明案件具体情况,及时回复林先生。
    11日,江汉区法院告知林先生,经查询,他反映的案件已经执行完毕,法院已将他从失信、限高名单中删除。
    记者了解到,目前,林先生正与相关银行协商还款事宜。
  ■典型案例
  一天扣划6亿余元 
  保全当事人权益

    今年5月,武汉某银行与某油气公司、某能源公司发生经济纠纷,经省高级人民法院调解,两涉案公司同意向银行偿还债务。该案执行标的额达6亿多元,每天会产生利息约15万元,涉案双方都希望法院快速执行。
    近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办此案后,仅一天就扣划了被执行方6.73亿元。
    经查,被执行方在武汉某银行有三个保证金账户,账户内的存款足够扣划该案的执行金额。但是,被执行方同时涉及浙江宁波另外一起经济案件,这三个账户已被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武汉市中院要扣划款项,必须取得宁波市中院配合。
    案件承办人晏泽阳了解到,宁波市中院执行的相关案件标的额为1.5亿元,而这三个保证金账户的存款,不足以全额偿还武汉、宁波两地案件的全部债权。“我跟宁波市中院的法官多次沟通,说如果该账户不及时扣划,武汉的债权会一直往上涨,到时宁波案件的债权人可能获得的受偿金额会更少。为了减少利息损失,兼顾宁波案件债权人的利益,需要宁波法院配合武汉市中院完成扣划工作。达成初步共识后,8月中旬,我院给宁波市中院发出《商请移送执行函》;8月19日,宁波市中院回函同意武汉法院优先受偿,并表示积极配合武汉市中院的扣划工作。”晏泽阳介绍。
    8月21日上午9时许,几家涉案公司在武汉市中院和宁波市中院法官的组织下,一起核算债权金额。不料,宁波案件的债权人对案款分配方案提出异议。武汉市中院执行实施处负责人喻英辉和宁波法官一起,耐心与该公司代表沟通释法,并建议提速扣划,减少中间不必要的案款流转环节,以实现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最终,双方债权人就扣划金额达成一致意见,由武汉市中院首轮扣划6.73亿元,案结事了,余款由宁波市中院扣划。
    当日上午11时许,合议庭作出决定,草拟、印制、签发文书,整整一个中午,执行干警们忙得脚不沾地。下午2时,银行刚一上班,执行干警就带着手续前往扣划款项。直到当晚9时许,6.73亿元全部扣划到位,各方心中的石头才落了地。
    “如果法院不及时协调各方,尽快解决问题,案子多耽搁一天,我们就损失十几万元啊!”被执行方一位负责人说。
  ■相关新闻
  武汉法院“夏季风暴”
  一个月执行到位18亿元

    继去年9月武汉法院开展“秋季猎赖”执行行动以后,今年8月,武汉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秦慕萍发出动员令,全市法院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夏季风暴”集中执行行动。该行动以涉民生、涉金融案件为重点,依法用足、用准、用好司法拘留、罚款、搜查、腾退等强制措施,严打“老赖”失信行为。集中行动期间,全市法院出动警力1219人次,拘传55人,司法拘留81人,强制搜查143次,腾退35场,共计执结案件3899件,253案达成执行和解,执行到位金额18.26亿元,取得显著成效。
    行动中,有执行干警与“老赖”在白沙洲大道上演现实版“速度与激情”,最终逼“老赖”停车并清偿债务;也有法院在组织腾退途中,遭遇被执行人亲属驾车阻扰执法,法院执行干警与公安民警、城管执法人员等多方通力协作,将被执行人及其亲属控制,顺利完成腾退;也有武汉法院联合外省法院,一天扣划6亿多元,保全了当事人的权益。
  武汉市中院表示
  继续努力解决执行难

    武汉市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目前,“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阶段性目标已经实现,但与党中央提出的“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差距,在有些方面、有些地区,执行难问题仍然存在甚至较为突出。
    今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深化执行改革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的意见”。武汉市中院表示,将按照最高院的要求,建立健全执行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奋力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的目标迈进。

    (原载于《楚天都市报》2019年9月17年A0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