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一见执行人员拔腿就跑

赔偿了,心安了

2019-08-20 09:11
来源: 长江日报

长江日报讯(记者梁爽 通讯员何祎)因交通肇事罪出狱后,武汉一男子三年都没有赔偿受害者,还跟执行人员“躲猫猫”。在全市展开专项行动后,该男子终于认识到法律要对他“动真格”了。长江日报记者19日从黄陂区法院获悉,该男子终于凑齐赔偿款,与受害者达成和解。

 此前,被执行人蔡某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并应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汪某某经济损失计人民币26万余元。该案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调查得知,被执行人蔡某某已于2016年5月刑满出狱,但他不仅未与法院或申请人联系履行义务,而且还躲起了“猫猫”。

 今年6月,执行人员根据线索,得知蔡某某在一家外卖公司工作,每天中午都会在滠口街某饭店吃午饭。6月14日上午,执行人员提前来到该饭店门口等候,12时许,蔡某某果然出现了。执行人员走上前去,向蔡某某表明身份。谁知,蔡某某一听是法院执行人员,拔腿就跑。执行人员一愣,立即追了上去。沿着马路边,穿过红绿灯路口,又跨过一个花坛,足足跑了五六分钟终于把蔡某某追上。

 随后,执行人员将蔡某某带回法院,但是蔡某某始终没有表态愿意履行义务,也不愿意与申请人协商。于是,法院依法将蔡某某司法拘留。拘留期间,蔡某某的态度有所缓和,先筹集了1.5万元交付给申请人。但拘留结束后,蔡某某又开始关机不接电话。

 今年8月,全市法院开展执行“夏季风暴”,蔡某某感受到法院强制执行的威慑力,意识到逃避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于是他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希望能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和解。考虑到蔡某某目前靠打工为生收入不高,履行全部义务确有困难,执行法官又组织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到庭商议和解。最终申请执行人被法院耐心细致的工作打动,同时也体谅了被执行人的难处,愿意与其达成和解协议。

 今年8月16日,蔡某某当场将筹借到的现金17.5万元交付给申请人,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该案承办法官表示,有的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可能确实没有能力履行全部义务,或者经济条件确实特别困难的,那么被执行人应当主动与法院联系,将自己实际情况向执行人员说明,争取与申请人协商,制定履行方案,而不是一味刻意躲避、抗拒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