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召开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暨培训会

2018-06-14 10:34
来源: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 汉阳区法院
作者: 左菁

    6月7日下午、8日全天,市法院组织召开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暨培训会,回顾2017年民商事审判工作,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民商事审判和统一裁判尺度工作,并以会代训集中开展民商事审判业务培训。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卓立,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双利出席会议,全市两级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法官参会。

    6月7日下午的会议上,张卓立副院长充分肯定了2017年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取得的成绩,并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短板,明确解决思路,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坚持服务大局,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从践行服务大局的高度,着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坚持法、理、情相融合,努力实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二要坚持深化改革,完善审判管理机制,提升质效管理水平。正确处理充分放权与有效监督的关系,规范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切实解决不愿放权、不敢监督、不善管理等问题,进一步健全科学管理体系。三要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加强司法队伍建设。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新要求,加强民商事审判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民商事审判队伍。市法院立案二庭、审监庭、鉴定处、审管办就民商事审判中存在的问题作情况通报。李双利副院长主持会议并进行总结发言。

    6月8日,在江岸、汉阳、江夏、黄陂法院分别召开片会,市法院民一庭、民二庭、民四庭、环资庭法官就各区法院提出的审判疑难问题进行了逐项解答,对统一全市两级法院民商事案件裁判尺度起到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