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声回响 | 一位母亲的亲笔信

2025-03-18 09:57
来源: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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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这封手写的感谢信,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蔡晶晶不禁湿了眼眶,她又想起了小杰(化名)那双清澈而懂事的眼睛……

思绪随着情感的流淌穿梭回20245月。那是一个下午,正在翻阅一件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卷宗的蔡晶晶眉头越皱越紧。

年仅五岁的小杰,20232月被确诊“Ⅰ型糖尿病(胰岛素依赖型),目前医学上没有有效的治疗方法,需要终身依靠外源胰岛素长期补充及额外药物治疗。

这个消息如同晴天霹雳,高昂的医疗费用更是让这个普通的家庭瞬间陷入前所未有的困境。

小杰满月时,我们给他买了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想起为小杰购买过重疾险,小杰父亲准备好资料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但保险公司却认为小杰不满足重疾赔付标准。一张《不予受理通知书》,像一盆冷水,浇灭他们心中的希望之火。

为了孩子的未来,小杰的家人决定诉至法院。

严重疾病,会对患者个人及家庭经济、生活带来巨大影响和改变。蔡晶晶意识到,不能让小杰等太久,于是按照法律规定迅速组织开庭。

案件最大的争议是能否理赔。

保险公司拒赔理由是小杰未达到合同约定的重疾赔付标准——

重大疾病包含了严重型糖尿病,但合同对理赔条件明确要求需至少出现一个并发症,即并发增殖性视网膜病变;并发心脏病变,并须植入心脏起搏器进行治疗;至少一个脚趾发生坏疽并已实施手术切除。

小杰家人则认为合同中要求赔付需满足附加条件的条款不合理——

当初签订合同时,没有告诉我们需要满足这个条件。而且我们问了医生,小杰属于小儿型糖尿病,在他这个年龄段并不会出现附加条件里的症状。

专业问题还得请专家解答。

经向专家求证后,蔡晶晶心里有数了。从医学上来说,合同附加的并发症多见于糖尿病中老年患者,小杰尚年幼,部分症状在该年龄段不一定有直接明显的体现。从长远来看,患者如积极治疗,并发症出现的阶段会延迟至数十年后,且可能不会出现严重并发症。

蔡晶晶一遍遍研究案情,仔细翻阅法律法规,合议庭深入展开讨论,思路逐渐清晰。

她在判决里这样写道:保险公司在已将严重型糖尿病作为保险责任范围的前提下,又通过附加条件对该病赔付范围予以限缩,属于减轻或免除保险责任的条款,而保险公司却未对该免责条款进行特别提示。因此,该免责条款对小杰不发生效力。小杰罹患型糖尿病,需持续注射胰岛素终身治疗,符合保险合同关于严重型糖尿病须依赖外源性胰岛素进行机体的葡萄糖代谢和维持生命的定义。因此,保险公司应向小杰支付保险金。

字字是法言法语的入情入理,句句是关切生命的人心所向。

既要解法结还要解心结。判后,蔡晶晶向保险公司进行释法,并从保险公司角度出发,就履行提示义务、避免条款矛盾等方面提出切实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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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判决书给我们家庭照进了一束光,判决书我们看了一遍又一遍,你们不仅深入剖析案情,对每份证据细致考量,而且还研究了小儿型糖尿病的发展特点,你们的严谨公正,让我们感受到了温暖。小杰妈妈在信中写道。

这封信不仅是肯定,更是激励。

看完这封亲笔信,蔡晶晶仔细折叠信笺,把它珍藏在办公桌的抽屉里,随即投入到了繁忙的工作中去。

今后的岁月,她将继续用自己渺小但不微弱的力量诠释初心使命,一心一意办好每一起案子,一点一滴做好每一件实事,切实把定分止争工作做得更实更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