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1-7月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
今年以来,全市法院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紧紧围绕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最新决策部署,对照《弘扬“店小二”精神“十必须十不准”》要求,巩固拓展去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果,进一步主动发力、积极作为,努力营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1—7月,两级法院受理案件204588件,结案118566件;其中,市法院受理案件23420件,结案16409件。全市法院有4案分别入选“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全国法院涉产权保护行政诉讼9件典型案例” “全国法院依法惩处涉医犯罪8件典型案例”“全国法院涉正当防卫7件典型案例”,6案获评“全省法院复工复产典型案例”。武汉法院优化司法流程服务营商环境工作入选“湖北省十大法治事件”。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紧盯目标任务,提高政治站位
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一把手”工程全力抓紧抓实,召开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议,印发《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 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奋斗目标,即市法院单独牵头的“办理破产”指标在全国排名保八争七、“执行合同”指标进入全国前十,并配合其他单位圆满完成“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各项任务。对照省委提出的“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精神要求,要求全市法院诉讼服务和审判执行工作坚持“八个必须”,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召开院长办公会,专题学习省法院游院长在全省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强调必须将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贯穿法院工作各领域各部门各环节,坚决杜绝“办一个案件、垮一个企业、跑一批企业家、吓住更多企业家”现象发生。
(二)紧盯牵头指标,完善考评体系
以切实提升办理破产、审判执行质效为目标,将网上立案率、平均立案天数等10项与营商环境紧密相关的审判执行指标纳入“优化营商环境”评估指标体系。同时,以北京上海法院指标作为标杆,对达到北京上海同期指标水平的,予以加分,鼓励“跳起来摘桃子”。
(三)紧盯短板弱项,明确关键项目
根据最高法院、省市委文件要求,对照全国先进法院好的做法,对标对表拟定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责任清单,明确今年52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项目,涵盖立案、审判管理、执行、司法鉴定、办理破产、信息化建设等内容,并确定了完成时限和责任部门,做到工作内容、工作部门、工作责任全覆盖。
(四)紧盯任务落实,健全工作机制
市法院设5个专项工作推进小组,由市法院院领导任组长,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协同推进立案服务、审判效率与质量、办理破产、执行攻坚、信息化建设5项工作。各专项推进小组每个月至少对工作调度一次,市法院党组每季度听取一次各专项推进小组工作汇报。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不力的区法院和市法院相关部门进行约谈,督促整改。
二、主要指标工作进度
(一)办理破产工作方面
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努力提高破产审判效率,降低破产程序成本。充分发挥重整、和解、破产清算等制度功能,更好地服务和保障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受理破产和清算案件79件,办结23件。办理破产平均审理用时222天。
一是进一步畅通破产案件立案渠道。对达到破产条件的企业,及时启动破产程序。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在受疫情影响近三个月未开放诉讼服务的不利条件下,立案审查破产及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已达2019年全年受案量。其中,市法院审查破产及强制清算申请案件33件,相比去年同期增长73.7%,受理破产及强制清算案件19件,同比增长8.5倍。
二是探索破产案件相对集中管辖。结合营商环境考评加分项目实际需要,合理配置审判资源,将东湖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强制清算和破产案件及衍生诉讼案件,集中由市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审理。
三是推进破产案件繁简分流。修订完善《破产案件简化审理指引》,指导全市法院对符合条件的案件适用简化审理,提高破产审判效率。今年,市法院在审理汉网高技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时,不到3个月即审结,为简单破产案件的快速审理提供了实践样本。
四是积极推动区级层面府院联动。指导各区法院主动与区政府沟通协调、建立府院联动机制。截至目前,东西湖、江夏、洪山、蔡甸法院均与区政府建立了府院联动机制。特别是东西湖、江夏区,实现了府院联动常态化运行,为基层法院办理破产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五是充分发挥重整功能,助力企业重返市场。如东西湖法院通过实质合并重整方式,解决吴家山物业公司等七家关联公司债务危机,900余户各类债权人有序获得清偿,盘活近4亿商业地产项目。青山法院“钢谷”和武昌法院“首义广场”两案债权人达千人规模,重整投资额均超过10亿元,重整计划执行受到疫情影响,两级法院共同研判,作出批准延长重整计划的探索。根据申请启动东风雷诺汽车公司预重整程序,为企业重生贡献司法力量。
六是用好破产援助资金保障功能。经市法院破产援助资金审批小组严格审查,对两级法院5件案件发放了援助资金20万元,保障了无产可破的企业破产程序的正常启动。
(二)执行合同工作方面
针对“执行合同”指标主要评估司法解决商业纠纷的效率和质量,着力补齐信息化建设、执行效率等工作短板。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审理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等商事金融类案件12719件,一审平均用时52天。
一是以网上立案为突破,全方位提升立案便利度。以“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为服务宗旨,进一步规范网上立案流程,细化操作规程。实现电子卷宗立案时同步生成,电子卷宗同步推送给案件承办人,并生成二维码发送到当事人手机,便于当事人查看案件进度。充分发挥“移动微法院”“武汉法院诉讼服务网”、12368服务热线、自助服务终端、法院业务窗口等平台功能,加强网上立案、跨域立案,为互联网法庭新增智慧庭审、互联网庭审、远程提讯等功能,让诉讼事务“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在线立案14818件,在线立案率12.3%;在线庭审1857件。
二是以完善繁简分流改革为突破口,全方位提升审判效率。作为全国人大授权的改革试点城市之一,坚持边实践边探索边完善,聚焦扩大小额诉讼适用范围、中级法院开展司法确认、二审独任制适用等重点改革任务,全速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截至目前,市法院已制定“1+5”试点方案及实施细则,出台司法确认承诺书、简易程序要素式判决书等12种诉讼文书样式,设定33项绩效考评指标,并探索小额诉讼助理员、试点数据自动化提取等创新制度。市法院司法确认和二审独任制适用工作在全国较早实现零突破,武汉法院改革试点工作两次受最高法院通报表扬。加强民诉改革试点与“分调裁审”改革、“两个一站式”建设的统筹衔接,搭建全市法院繁简分流、快审速裁平台,组建立案调解和快审团队,努力构建“分流化解一批、快调速审一批、精审细判一批”的诉讼格局。全市已有13家区法院建立速裁团队;市法院快审团队已为业务庭分流案件3442件,平均审限27.8天。汉阳区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先进单位”。全市法院改革试点工作被《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湖北日报》《长江日报》等媒体报道70余次。
三是以规范执行、善意执行为重点,全方位提高执行工作质量。紧紧依靠党委政法委领导,紧盯“3+1”核心指标,进一步做好强制执行与规范执行的大文章,把惩戒违约失信与加强司法人文关怀结合起来,对涉企案件依法慎用强制性措施,严格禁止超标的、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加强对全市执行工作的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大力推进执行信息互联互通。主动上门与市大数据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税务局、市场监督局、邮政管理等部门沟通协调,推动协作业务网络化,信息交换数据化。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61469件,结案38797件,执结率63.12%,同比上升5.96个百分点。实际执行到位金额53.01亿元,同比减少3.11亿元。全市法院四项核心指标持续向好。其中,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执结率从3月底的29.6%提升到了88.17%。
四是以审判管理为抓手,全方位提升监管效率。完善审判管理系统,通过嵌入流程节点或增加信息统计模块等方式,规范信息录入,加强节点前自动提醒、警示,严格结案管理,实现对案件的立体化、实时性管理。强化对民商事案件的全流程管控、全方位管理,严格审限监管,限制延期开庭,依法落实休庭规则。组织案件专项评查,定期开展案件抽查评估,每季通报案件信息办理、审限变更及规范化抽查情况。对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重要审判绩效考评指标进度每月通报、半年考评、年度考核。
五是以信息技术为动力,全方位提升司法“用户体验”。积极推进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运用,建设并上线“武汉法院营商环境互联网公开信息网”,系继北京、上海、广州后全国第四家营商环境数据平台。对照规范化、集约化、精准化要求,在全市法院建设“一中心、六平台、十八个应用系统”,着力打造优化营商环境大数据分析监管平台。全面推进无纸化办公办案,以电子卷宗为依托,充分借助类案智推、关联案件查询、网上公文流转签批等技术,推动办公办案全流程提速。升级武汉法院诉讼服务网,完善律师诉讼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律师、当事人对高效便捷司法服务的体验感。升级执行信息系统,完善“点对点”查控,上线执行案件电子卷宗,打通执行与审判系统的梗阻点。市法院被评为全省唯一一家“全国优秀直播法院”。
(三)保护中小投资者工作情况
以平等保护为核心,切实保护不同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注重产权司法保护,努力营造平等包容的商业环境。
一是严格执行产权保护司法政策,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依法、平等、全面保护企业家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
二是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惩罚力度,对重复侵权、恶意侵权及其他严重侵权行为积极适用惩罚性赔偿,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成本,更好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今年以来,武汉知识产权审判庭受理知识产权案件2748件,审结2215件。
三是妥善审理股东权益类纠纷案件。审判中,坚持法律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权利保护平等,依法妥善审理公司决议效力、股东知情权、利润分配权、优先购买权、股东代表诉讼等股东起诉管理层及董事行为不当案件,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立案环节,对涉及中小投资者类案件进行案件标识。做到快审快结。在两级法院收集整理保护中小投资者案例,统一裁判尺度。今年,蔡甸法院依法审结李善丛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案,依法认定小股东李善丛出资额为60万元,股权比例为1/75,切实保护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一步,市法院将认真落实省法院游院长关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各项要求,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推动全市法院营商环境整体水平进入全国前列。
一是增强大局意识。进一步深化对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性的认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主动寻找司法工作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最佳结合点,弘扬“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精神,全面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确保上级各项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是突出工作重点。紧盯“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要求,积极推进关键领域改革再突破、创新再深入、制度再完善、流程再优化。持续运行好“武汉法院营商环境互联网公开信息网”,运用数据抓取功能,与全国先进法院进行数据对比,精准找准工作中差距和不足,持之以恒补短板、强弱项。
三是聚焦痛点难点。针对首执案件结案平均用时等指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强力推进执行信息互联互通,提升执行工作效率;针对疫情造成企业经营困难,做好善意文明执行。针对“办理破产”工作难题,进一步推动府院联动机制常态化运行,改进执行转破产工作。在“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方面,加强自贸区经济纠纷案件研究,适时发布典型案例,做好司法政策宣讲,提升中小投资者的司法获得感。
四是提升工作效能。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开展跟踪、检查、通报,对推进不力的单位、部门进行约谈,倒逼各责任主体履职尽责。加强对干警的教育引导,切实提升“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意识,始终以企业和市民感受为第一感受,为企业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加强监督管理,对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说“不”,坚决问责到底。
五是抓好亮点宣传。评选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十佳典型案例”,聚焦提高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发掘良好法治营商环境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优化营商环境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