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系百姓担道义 剑胆琴心铸忠诚

2012-03-29 14:40
    李靖,男,1976年7月出生,汉族,湖北武汉人,中共党员,1996年到江汉区法院工作,现任江汉区人民法院民意街人民法庭审判员。曾荣获“武汉市优秀法官”称号。15年来,他坚持正义,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他坚持正道,心系群众,和风细雨化解纠纷;他坚持正气,临危不惧,清正廉洁秉公办案,先后审理刑事、民事案件1300余件,无发回重审和重大改判,无一信访投诉,用一言一行践行着自己的法官誓言,诠释了人民法官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深刻内涵。

    守护正义,百姓利益重千斤

    李靖常说,“脱下法袍,我也是个普通群众,既然当上法官,就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如果不能公正司法,对不起人民群众,更对不起胸前神圣的法徽”。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正是带着对群众的深情,带着对正义的执着,他将每一起案件看作对自己司法能力的考验,将法官应有的为民情怀铭记于心。2011年4月26日到2012年1月20日,网名为“风中百合”的微博日记引发网友热议,“李法官:这两天心情无比激动,禁不住发博真心感谢你的支持!你的支持犹如给我注入一针强心剂,让我看到世界的美好、人性的美丽!”2011年9月,在办理汪某与武汉LFT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汪某因被无故解除劳动关系并拖欠工资,维权无果,丧失了生活的信心,甚至一度想到自杀。无奈之下,汪某向法院起诉,与此同时,其所在单位也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仲裁协议,李靖将二案合并审理,见到汪某说的第一句话是:“你要相信法律是公正的”。简单的话语,使汪某燃起了希望。审理期间,他不辞辛苦,多次深入企业调查,认真审查证据、排查疑点,依法支持了原告诉求,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利。汪某专程向市治庸办和区法院送去感谢信,信中说到:“李靖法官让我看到法律的公正,看到了法官的价值,就像法官胸前佩戴的国徽那样神圣!”汪某发表的1600余篇 “讨薪日记”正是好法官李靖倾心为民,公正司法的真实写照。

    坚持正道,和谐司法暖人心

    无论是法庭上还是法庭外,无论是从事刑事审判还是民事审判,李靖都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同事们都亲切地称他为不知疲倦的“发动机”。在他看来,坐堂问案、定分止争虽是法官天职,但真正的“天平”在百姓心中,只有真正了解群众诉求、为民解难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和尊重。2011年,初三学生江某某因与同学发生纠纷,被校外人员殴打,在公安机关调解无果的情况下,将同学及其父母告上法庭。庭审中,被告家长认为原告是校外学生所伤,拒不承担赔偿责任。李靖向被告家长释明,原告伤情虽然不是几名被告直接造成,但他们参与了殴打,按照法律规定应该共同承担责任。最后,在他主持下,几名被告家长同意按比例分担赔偿责任,并当庭达成调解协议。案件虽然了结,但李靖的工作没有停歇。当他得知被告是初三在校学生,即将面临升学,专程找到学校了解他们的近况。原来,学校因此事已对他们进行了记过处分。“每个孩子都是国家的未来,他们在成长的过程中难免走过一些弯路,如果能给他们一个重拾信心的机会,将来能更好地回报社会。”听了李靖法官的一席话,学校接受了他的建议,最终撤销处分。一起看似简单的未成年人伤害赔偿案件,李靖把工作延伸到法庭之外,用实际行动演绎了一段彰显司法关怀的佳话。

    弘扬正气,刚正不阿显担当

    作为一名青年法官,李靖对金钱、人情、权力有着非比寻常的清醒认识,面对当事人的说情和送礼,他始终坚持热情接待、耐心宣传、秉公办案、不受干扰,争取理解、但绝对不拿手中的权力做交易。多年来,他多次拒礼不收,坚决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在长期的工作中,敢于坚持原则,抵御各种威胁利诱,以铮铮铁骨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尊重,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提起2008年6月的一幕,李靖的爱人小于至今还在为他捏把汗。当年6月,李靖承办一起起诉罪名为“聚众斗殴”刑事案件,案卷送到李靖手上,他仔细查阅案卷,厘清案件脉络,研读相关法律,鉴于该案造成人员重伤,性质已从聚众斗殴转化为故意伤害,李靖认为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过轻。一个星期天,李靖突然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是被告人母亲,已得重病,希望他从轻处理,放儿子一马,到时一定感谢。李靖没有理会。不料,此后,自称被告人兄弟的人打来电话,请求法官从轻量刑,定当重谢,在遭到李靖拒绝后,他威胁道:“我知道你家住哪里,老婆在哪里上班!”“公生明、廉生威”,李靖始终坚信邪不压正。他没有被威胁吓倒,更没有在利诱面前胆怯,最终依法从重从快判决此案。

    办不完的案件,干不完的工作,李靖在自己热爱的审判岗位上挥洒青春,无怨无悔。让自己办的案件都经得起检验,让每位打官司的当事人都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和法官的爱民之心,这是他最大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