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宣传贯彻二十大 | 刘太平:守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2022-12-11 16:40
来源: 湖北日报

“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党的二十大报告在“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一章中,对“严格公正司法”作出专门部署,深刻揭示了公正司法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内在联系,为新时代新征程司法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格局中,公正司法是重要一环,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相辅相成。一方面,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律是公平正义的准绳,要将纸面上的法律变为现实生活中“活的法律”,司法起着关键终局性作用。通过适用法律维护合法权益、惩治违法犯罪,明确清晰定分止争、划清合法与非法的界限,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突出作用。另一方面,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100-1=0”,一个错案的负面影响足以摧毁九十九个公正裁判积累起来的良好形象。

维护公平正义是司法的天职,人民群众每一次求告无门、每一次经历冤假错案,损害的都不仅仅是他们的合法权益,更是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是他们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心。司法机关必须做到明辨是非、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当前,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多地向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延展,越来越多社会矛盾纠纷涌入司法领域,期冀通过司法得到公正解决,司法工作肩负更重使命,严格公正司法面临更多挑战,需要在实践中加以检验。

严格公正司法,必须以正确政治方向为保障。公正司法能否实现,关键在于方向是否正确、政治保证是否坚强有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根本特征和政治优势。”必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这是由司法机关的政治属性决定的。一方面,要处理好政治和法治的关系,正确认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高度统一,在司法实践中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党的政策落实到司法办案全过程和各环节。另一方面,要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系统把握“十一个坚持”的重要论断,将博大精深的科学理论转化为公正司法的强大动力。

严格公正司法,必须以人民群众评价为标尺。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深刻揭示了公正司法为了谁、依靠谁的重大问题,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司法机关必须树牢群众观点,贯彻群众路线,把人民司法事业发展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的创造性实践中。一要确保个案公正,在每一个案件办理中切实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实现情理法相统一,维护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二要降低司法成本,持续加强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民事、刑事、行政领域诉讼制度改革,更高效、更便捷化解矛盾纠纷,走中国特色司法为民之路。三要推行阳光司法,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司法公开机制,以公开促公正,让司法成果更加可触可感。

严格公正司法,必须以司法体制改革为路径。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解决司法领域存在问题,促进公正司法的必由之路。推进公正司法,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其核心在于实现放权与监督的统一。一要抓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按照权责统一、权力制约、公开公正、尊重程序的要求,加快构建权责一致的司法权运行新机制,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二要完善司法权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推动有效监督、有度监督相统一,解决“不会管、不愿管、不敢管”突出问题,形成对司法权运行的全方位制约监督体系。三要将科技创新成果同司法改革深度融合,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推动执法办案全过程线上留痕、线上监管,努力实现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

严格公正司法,必须以队伍廉洁自律为底色。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执法司法是否具有公信力,主要看两点,一是公正不公正,二是廉洁不廉洁”。司法人员掌握权力大、面临诱惑多、廉政风险高,司法队伍是否廉洁自律,直接关系到公正司法能否实现,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司法队伍至关重要。一要坚持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发扬自我革命精神,深入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抓好正风肃纪,确保法院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二要全面提升司法能力水平,以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方向,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全面提升司法人员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舆论引导能力。三要一以贯之抓住“关键少数”,发挥好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特别是“一把手”的“头雁效应”,引导司法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促进公正司法、廉洁办案。

(原载于《湖北日报》2022年12月11日第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