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教育、挽救少年犯工作融于法庭内外

2007-03-23 13:42

    武汉法院网讯(信息员倪萱 厚谋)每当我看到那些与自己女儿同龄,甚至更小的少年犯的那一张张满是稚气的脸、那一双双无奈的目光时,自己内心总感到阵阵隐痛,感到肩上的责任重大。我真心地希望那些少年犯们能从自己的失足给他人、给自己以及亲人们所带来的伤害和痛苦中清醒。我要把他们从“恶梦”中唤醒,真诚改过自新,看到新的曙光。这是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员、武汉市“三八”红旗手郭伟华的内心独白。

    2004年,郭伟华开始从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结合审判工作需要,她阅读了大量关于青少年心理和青少年犯罪特点方面的书籍和报刊、杂志、网络上有关未成年犯罪问题的文章来充实自己。在审判过程中,注重掌握未成年被告人的生活环境、成长过程、社会交往、犯罪动机和目的等情况,悉心寻找“感化点”,找到突破口。

                                        将少年犯法庭变成法制教育大课堂

    被告人刘洋犯罪时刚满14周岁。他4岁时父母离异,从小跟着爷爷奶奶生活且性格内向。读初中后,他开始沉溺于网吧。一次,他在网吧遭到两名青年人殴打,便掏出随身携带的小刀将对方刺死。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宣判后,检察机关以量刑不当提出抗诉。

    二审期间,郭伟华到看守所见到刘洋,问:“你现在最想见的人是谁?”答:“我想见爸爸、妈妈和哥哥,还有我的一个同学,他是我的好朋友。”看着那苍白的小脸,那双纯真无邪又无奈的双眼,郭伟华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为了教育、感化、挽救刘洋,她把刘洋想见亲人、同学的愿望告诉了同事们,并提出了开庭时把他们请到法庭来的想法,立刻得到了大家的支持。

    在开庭后的法庭教育阶段,当刘洋果真看到爸爸、妈妈、哥哥和他最要好的同学走进法庭,激动不已,淌下了热眼泪。当他得知爷爷双手捧着他的照片彻夜不眠,并捎信要他好好学习,好好改造时,忍不住抽泣起来。当他的父亲来到面前,将他紧紧搂在怀里,痛心疾首地悔恨自己没有尽到做父亲的责任时,此时的刘洋竟放声嚎啕大哭。这也许是刘洋有生以来享受到的父亲最深情的一次拥抱。郭伟华当庭还给刘洋读了他的班主任和同学们写来的信:“希望刘洋能够珍惜青春时光,努力学习,痛改前非,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同学们说:“回来吧,我们等着你,我们永远是同学、是朋友”。法庭上,法官、检察官语重心长,亲人、老师、同学的真诚呼唤,真情、亲情、友情的震撼,使整个法庭变成了教育、挽救少年犯的大课堂。已哭成泪人的刘洋表示:“我一定好好改造,重新做人,早日回来”。二审结果是维持原判,检察机关没有异议。案件审结后,郭伟华和合议庭的同事们又多次去少管所看望刘洋,与他谈心,鼓励他自强自立。管教干部对他的反映也比较好,赞扬刘洋比刚来时懂事多了,表现也好了,性格也开朗多了。

                                        用辛劳和真诚促进当事人双方和睦

    在审判工作中,郭伟华注重站在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的高度,力求使审理的每起案件达到最佳的社会效果。这是一起十分棘手的伤害致死案。由于一被害人的父母不让火化尸体,被害人的尸体已在殡仪馆存放长达一年之久。其父母强烈要求二审法院重判被告人,并要求判决高额经济赔偿。这起案件的两个被告人和被害人都是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被害人是独生子,父母离异后,随父生活,一个鲜活的生命在一瞬间消失,父母十分悲痛与愤慨。尽管一审法官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但效果不好,最后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两被告人各有期徒刑12年,并赔偿54000元。宣判后,被告的父母认为一审量刑过重,被害人的父母则认为判得过轻,赔偿数额过低,双方矛盾尖锐,均提出上诉。

    郭伟华了解到,两被告人均是单亲家庭,父母都已下岗,经济状况较差,一审各自赔付的2.5万元,是他们家拿出了自己多年的积蓄,加上四处求亲朋好友们借来的。调查中,被告人的父亲说:“为了补偿被害人,我把养老保险的钱拿出来赔给他们”。被告人的奶奶说:“我不知道该怎么弥补我孙子给对方造成的伤害、给他们家庭带来这么大的损失,我想等我孙子出来后,让他为对方养老送终”。

    12年徒刑,意味着两被告人的人生最光华的岁月将在高墙内度过。刑满释放出来,步入而立之年的他们该是怎样的心态,面临怎样的选择?随着对双方家庭及态度的深入了解,郭伟华坚定了以调解促结案的决心。为达到双方相互谅解的目的,她不厌其烦的与双方家庭联系和沟通,最终打破僵局,使双方家长坐在了一起。两被告人的父母主动提出增加赔偿费,并诚恳请求被害家庭的谅解。与此同时,被害人的父母也要求法院对两被告人从宽处罚。被害人的父母说,我们的孩子没有了,但被告人他们也是孩子啊,他们的本质并不坏,希望法院给他们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随即,被害人的父母自愿撤回了附带民事诉讼和上诉,主动将其子的尸体火化安葬。

    综合整个案情考虑,二审依法对两上诉人各改判有期徒刑4年。宣判时,两上诉人均表示一定要好好接受改造,用行动来回报法院及其父母对他们的希望。被告人的亲人们得知二审改判的结果后流着泪说:感谢法院对孩子的挽救,我们一定配合做好孩子的教育、改造工作。就这样,一场矛盾即将激化的的官司,终于化干戈为玉帛。

    (编审李正国  责编张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