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审一案、日结一案”并非神话

2007-03-26 17:11
    武汉法院网(信息员倪萱 红兵)10年前,一名脸上略显稚气的学生从大学象牙塔中走出来,她,就是现任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科级审判员章滢。当一名让人民满意的好法官,是她从小在同是法官的父辈熏陶下的孜孜追求。

    自2003年担任民事审判第二庭独任审判员和随后担任审判长以来,她积极探索“审判提速”的新途径,4年来共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近1119件,其中2004年受理242件,审结240件,结案率为99.2%;调解结案139件,通过调解后当事人撤诉结案9件,调撤率为61.2%;上诉案件仅4件,上诉率不到百分之二; 2005年受理各类商事案件269件,审结266件,除依法中止和公告送达诉讼材料,尚处于公告期间的案件外,结案率达100%,涉案标的1个多亿,无一案发回重审。创造了“日审一案,日结一案”并无发回案件的佳绩,2006年,她和她负责的合议庭结案319件,其结案数和办案质量再创新高。为此,她多次受到省法院和市委领导的赞扬。2004年被评为省优秀法官,2005年被评为市十佳优秀法官并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2006年被评为武汉市优秀法官、被区委政法委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今年3月1日,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女法官”光荣称号。

    作为一名年轻法官,她牢固树立起“学习也是工作”的观念,把学习当作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的重要“工作”。她坚持学习政治理论,围绕“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思想,强化司法为民的意识,政治素养得以提升。同时,为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自觉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力求领悟其精义,主动学习和研究最高法院和各地法院及本院典型案例,做到“胸中有丘壑”,运用时“信手拈来”、得心应手。为了不影响正常工作,她牺牲休息时间多学一点,利用业余时间多看一点,挤出家务时间多想一点。2000年她还参加了在职法律硕士的学习和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学院高级法官班的培训,以进一步夯实自己的功底。

    为解决法律文书送达难的问题,她充分运用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现代通讯工具通知当事人,并与辖区内各个大社区或纠纷频繁发生的企业建立联系人制度。碰到送达困难时,即联系当事人所在社区或单位协助送达。针对当事人法律知识欠缺,无法根据案件事实陈述争议焦点的问题,她注重增强自己的亲和力,并根据案情灵活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庭审活动,把法庭调查和辩论融为一体,将准确归纳认证与适时讲解法律规定交叉进行,大大地缩短了庭审时间,提高了庭审效率。她还和同事们一起,根据各类案件的共性和特性,分门别类研究制作出不同的引导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方便当事人诉讼的格式化文书。对那些在规定期限内虽未到庭,但主动足额还款的当事人,视为调解的即时履行,按不制作调解书的情形处理,有效节省了诉讼资源。

    为实现案件开庭、评议、宣判三环节的连续性,提高庭审质量和庭审效率,章滢逐步摸索出“四步走”的工作方法:一是查阅立案、答辩材料及相关证据,初步归纳调查重点和争议焦点,节约庭审时间;二是根据证据规则,明确当事人举证责任的分配,用书面形式规范行使法官释明权,不主动调查收集证据,简化诉讼环节;三是严格控制举证时限,实行证据交换,防止当事人诉讼突袭,缩短诉讼周期;四是先行庭前调解,期望通过调解,使社会付出最小成本,让社会和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实现最大化。同时严格执行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审批制度和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相关规定,坚持做到案件庭审完毕当即合议,当庭宣判。对少数定期宣判的案件,也坚持在一周内完成宣判和法律文书的制作、送达,有效缩短了审理期限,节约了审判成本,减轻了当事人的讼累。

    四年来,经她调解结案的案件,当事人多数能自觉履行调解义务。对调解不成的,及时判决。并在判决中抓准争议焦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从情、理、法等方面阐释,让当事人赢者明明白白,输者清清楚楚。经她判决的案件,无一案被二审发回重审。       

    (编审李正国  责编张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