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晓梅因患重病,她的工作单位某电子仪器公司因经济效益不好,先是解除了与她的劳动关系,后又没有足额报销她的医药费。为报销医药费,晓梅与公司打了两场官司,但均没有得到一审法院支持。于是,她向市法院提出了上诉。作为该案的二审法官,黄宗银没有简单地一判了之,他一方面考虑到晓梅的实际困难,另一方面又顾及到她公司的效益不好,在经过艰苦细致的思想工作之后,他首先促使双方当事人能坐到一起,进而在他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晓梅终于得到了合理的、最大限度的经济补偿,她的公司对此结果也表示满意。
    在审理上海某公司和武汉某公司药品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时,武汉某公司一位女经理对黄宗银说,她出生偏远艰苦的乡村,在外打拼非常不容易,请他在审理此案中多多关照。之后这位女经理仍不放心,又多次打电话邀请黄宗银出去“谈案子”。黄宗银郑重地回答:“谈案子必须在法院进行,必须有书记员在场纪录,请理解和支持法官的工作。”后案经合议庭合议,最终依法判决支持了上诉人上海某公司的上诉请求。“天时、地利、人和均不占优势,法律还是还了我们一个公道”,上海某公司代表拿到判决书后大发感慨。随后,该公司专门从上海给黄宗银同志送来一面锦旗,以表达他们的感激之情。
                                              二
    一次庭审休庭后,书记员抽了一位当事人临走时递给的一支香烟,黄宗银同志就此事对这位书记员进行了语重心长的批评,使其思想触动很大。事后有人说黄宗银胆子太小,是小题大作。黄宗银说,在这个问题上胆子应该越小越好,抽支烟看似小事,可它关乎公正司法的大事。原来,先前黄宗银自己偶尔也抽点烟,但为了避免当事人给他递烟,后来他索性把烟戒掉了。
    在审理广西桂林某出版社和北京某出版社纠纷案时,双方都志在必得,胜诉的愿望十分强烈,都想尽一切办法与黄宗银套近乎。广西方从黄宗银的口音听出他是老乡,就邀请他“五一”长假到桂林旅游。实话说,阔别家乡多年,这正是一个可以回故乡看看的好机会,但在乡情和法律面前,,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此案在他的努力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最后达成调解协议,并均对调解结果十分满意。
                                              三
    黄宗银每年承办上百件案子,结案率都达到百分之百。跟他一起办过案子的书记员都说,黄宗银同志是个“工作狂”,他总是嫌分给他的案子少,而且从没超过审结时限或延长审结时限。
    一次,黄宗银因感冒发高烧,考虑到第二天安排有开庭,书记员便建议另行安排时间。可黄宗银坚决不同意,他说:“安排好的事情,怎么能随便更改呢?我们平时办案教育当事人要诚实守信,不能到了自己头上就成了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第二天,他仍然带病坚持准时开庭。庭审中,为使自己保持清醒,他只得不时用一块湿毛巾擦拭额头。双方当事人事后得知此情,深受感动,说,黄法官的品格令人敬佩,就冲着法官守信,我们双方当事人都愿意调解结案。
    在长期的审判工作中,黄宗银同志还注重勤奋学习,善于总结,共撰写了数十万字的工作笔记。他总结的“找准切入点,找准关键点,找准兴奋点,找准共振点”的调解方法,被他的同事们公认为“对调解工作极具借鉴、指导意义”。
    我们在黄宗银的工作手记里还看到这样几段话:吃人嘴短,拿人手软。拿人钱财,就要替人消灾,如此就不能公正办案。我决不能让公正的天平倾斜,给鲜艳的国徽抹黑。公正是司法的灵魂。对当事人来说,他一生中也许就打一次官司,我不能让一份说理不清的判决让当事人骂我是一个糊涂法官,更不能让一份不公的判决使他终身遗憾,丧失对法律的信仰。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我必须殚精竭虑办好每一起案件。
    是的,20多年来,黄宗银同志总是铭记着这些朴素的话语,在平凡的岗位上为着神圣的事业而默默奉献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