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于进取的法官

2007-09-11 17:00

    当法官,就要当专家型法官,这是许多法官的努力与追求。洪山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余翠兰,就是一位“区管专家”。

    在行政庭工作的7年时间里,余翠兰审理的案件无一被发回重审或改判。在她的带领下,洪山区法院近几年行政审判工作一直走在全市基层法院前列。该院率先在全市推出“行政首长到庭应诉”的做法广受好评。由于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每起案件都得到了较为圆满的解决。为促进行政机关执法水平的提高,该院仅去年就组织执法人员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审理10余次。

    去年,在余翠兰的倡导下,洪山区法院在全省法院系统率先以“蓝皮书”的形式,从司法审查的角度,全面分析该区行政执法的现状,并对行政部门提出系统的司法建议,从而得到上级法院的肯定,受到行政机关的普遍欢迎。

    余翠兰审理案件时表现出的冷静睿智超乎寻常。在受理某小区73位居民状告某区人民政府履行拆迁还建法定职责一案时,面对诉前原告曾多年到各级政府上访的情况,她谨慎审理,适时地启动庭外协调机制,尝试引入听证机制,邀请该区副区长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到法院,与原告诉讼代表人面对面交换意见,制定出既不损害国家利益又最大限度保护原告合法权益的拆迁还建方案,仅用两个月就“案结事了”。

    为了提高自身专业素养, 余翠兰利用业余时间攻读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她撰写的20余篇调研文章和30余篇司法建议在《人民司法》等中央级刊物发表和被市法院及相关行政机关采纳。2003年,最高法院为修订《审理城市房屋拆迁行政案件司法解释》到武汉中院征求意见时,她提出的建议被最高法院采纳。去年,余翠兰被选拔为武汉市行政审判调研课题组成员,参与修订《关于当前法院行政案件法律适用》和《行政诉讼案例选编》,同年,她被评为洪山区区管专家,成为政法战线首位区管专家。

    在法院工作20余年,余翠兰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公务员、优秀党员,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多次被评为办案能手、优秀法官;2005年被授予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和武汉市“十佳法官”光荣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