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毁林建公墓,2年前异地还林修复的荒山现在怎样了?

2023-02-20 16:45
来源: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

法官实地测量树木高度、种植间距。  通讯员陈岑  摄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2月19日讯(通讯员张梦捷 张倩云)鄂州某公墓公司占地毁林18.8145亩修建公墓,2年前,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经调解,被告按林业专家建议,异地还林20亩,管护2年(点击蓝字回顾新闻详情)两年了,受破坏的生态环境修复好了吗?2月15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会同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某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某镇林业站、当地村委会对还林情况进行了回访。

占地前后,卫星拍摄图片对比。(资料图)

按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出具的异地修复方案,被告应在当地一处荒山异地造林20亩,栽种栾树1670株、红叶石楠1670株,连续管护2年,以弥补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当天,法官组织技术人员现场对补种树苗数量、种植面积、生长状况等进行检查核实。经清点,目前被告已在指定的荒山种植红叶石楠、栾树的存活数量超过了3200棵,种植密度、种苗存活率超出预期,树木长势良好,超额完成了修复方案。被告某公墓公司负责人石某表示:“只有真正亲手种过树,才体会到生态保护的不容易,今后企业经营将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2021年1月,与当地政府协调异地造林事项,左一为市法院环境资源庭法官。(资料图)  

近年来,武汉中院在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的基础上,延伸至生态环境修复的执行,将涉生态环境修复执行案件归口环境资源审判庭办理,构建“从惩治到修复、从事后到事前、从局部到全面”的立体化环资审判模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目前,武汉法院已建成新洲涨渡湖、江夏锦绣山、江夏五里界、蔡甸沉湖四处生态环境修复基地,五年来已累计增殖放流鱼苗1300多万尾,异地补植复绿树木3900多株。

“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既要‘防未病’,又要‘治已病’,要通过开展跟踪问效等一系列工作,确保生态修复落到实处。”武汉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张鹏介绍,今后,武汉法院将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持续深化“惩治有力、修复有方、联防有策”的司法保护模式,切实为保护绿水青山注入司法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