聆听榜样心语,照亮奋进之路

2024-07-25 15:47
来源: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先锋就是旗帜,

 

榜样就是力量。

 

近日,武汉法院6名干警获评全市优秀共产党员,

 

让我们聆听榜样心语,

 

汲取奋进力量!

 

 

 

 

 

 

 


汪丽玲:“对工作常怀敬畏之心,对岗位饱含赤诚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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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四级高级法官    汪丽玲

 

 

 

习总书记嘱托我们,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一名法官,要把公平正义落实在每一次诉讼服务中、每一起案件办理中。

 

我常常提醒自己,要对自己的工作有敬畏之心,在每一个案件中践行好“如我在诉”理念。一起上亿元涉企纠纷案件,一方代理人身在国外,双方当事人很难坐到一起,调解协议迟迟未能签订,我通过在线调解平台,顺利促成纠纷“云上”化解,为涉案企业纾困解难,案件获《法治日报》专版报道,并受到最高院批示肯定。

 

近年来,武汉法院开展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这是一项全新的改革。周末听课培训、下班后钻研指标、深夜执笔成稿,成为我的工作常态。改革以来,在庭领导大力支持和团队通力协作下,我参与起草《司法确认实施细则》等十余项规范性文件,对接引入调解组织(员)驻院开展多元解纷,推动武汉在全省率先建立“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武汉法院“一站式”工作质效保持全省领先。

 

有句话说,我们无法预知生命的长度,但可以把握它的宽度。如何把握生命的宽度?我觉得,就是认真做好每一件事、办理好每一起案件、服务好每一位百姓,对工作常怀敬畏之心;就是思考每一天、充实每一天、学习每一天,对岗位始终饱含赤诚热情。

 

  

石英:“所有向上生长的盛景,都离不开日复一日地向下扎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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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夏区人民法院乌龙泉人民法庭副庭长、一级法官      

 

 

人民法庭处在服务群众、解决纠纷第一线,作为法官不仅要审理案件定分止争,还要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我曾办理过一起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双方对房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分歧较大。如果要鉴定房屋,动辄数万元的鉴定费不说,至少三四个月才能出结果。于是,我提出邀请一名当地经验丰富的建房工匠实地“查”房,双方当事人欣然接受了这个“接地气”“零成本”的好方法。看房当天,双方对工匠指出的质量问题一致认可,顺利达成调解协议。

 

用最低成本和最高效率去实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而不是按部就班、就案办案,这才是司法应有的公正与效率。2023年,我运用“调解先行”模式,促成33%的案件在诉前得以化解。也就是说,三分之一的案件未进入诉讼程序就调解成功了。

 

在基层法庭历练的这几年,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我是谁”“为了谁”。今后,我将用更严标准、更高要求来化解群众矛盾、回应群众诉求,做一名让组织放心、让人民安心的好党员、好法官。

 

 

 

羿华:20年不懈‘追光’,是为更好‘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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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东湖科学城人民法庭副庭长、一级法官    羿  华

 

 

 

作为东湖法院的一名法官,我相信,每一次精进,每一次蜕变,都是在磨砺中铸就的。

 

在海量案件办理中,我学会如何与当事人“打交道”,拓展了知识结构,开阔了思维视野,积累了审判经验,逐渐扛起民商事疑难复杂案件办理的“大梁”。

 

参加工作以来,我干过乡镇包村干部,写过县委大院的文字材料,在省法院从事过组织人事业务,当过法官助理,现在又到东湖法院执法办案。

 

每一次改变,对我来说都是一次新挑战,我在挑战中都有收获、有成长:在乡镇和县委大院的摔打,我懂得了说话办事如何“接地气”,学会了如何换位思考;在省法院的历练,增长了我对司法体制机制的认识理解,学习积累了疑难复杂案件的办理方法和审判智慧;在东湖法院的磨砺,我深切领悟到了作为司法裁判者的责任和公平正义的分量。

 

穿过“荆棘”方能见到“繁花”。希望未来的自己有朝一日能够成长成为全市、全省乃至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的领军人才!

 

 

 


刘旭:“公正高效办好案子重要,播撒法治种子同样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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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区人民法院白沙洲人民法庭副庭长、二级法官      

 

 

 

人民法庭扎根基层、贴近群众,公正高效办好每一件案子、寻求案件办理“最优解”对当事人意义重大。我曾办理过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涉标的约2万元,双方对漏水事实分歧较大,考虑到申请鉴定耗时长、花费大,我提出先现场勘验、后商议方案。不久后,我和书记员带着测量工具上门,现场勘验漏水点情况和浸水面积,通过“面对面”摆事实、“背对背”讲道理,双方对漏水原因及损失面积予以认可,分歧逐步缩小,被告决定不再申请鉴定,最终案件妥善化解。

 

我深知,做好普法宣讲是推动法治建设的重要一环,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我也努力当好一名法治“宣讲员”:定期开展巡回审判、示范庭审,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组织暑期夏令营活动,让小朋友们零距离与法同行;参加“市民有约”普法栏目,为市民解惑物业纠纷问题……普法的过程就如同一场“春播”,春风一吹、春雨一润,法治的种子就会发芽长大。

 

办好每一件民生案件,以一件件“小案”的公正汇聚起司法为民的磅礴力量;讲好每一个法治故事,以一个个“小事”的传播凝聚起遇事找法的坚定信心。我想,这就是作为一名好党员、好法官的至高追求。

 

 


李昂:“愿为公平正义奋力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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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洲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二级法官    李 昂

 

 

每一起案件背后,都饱含着当事人对司法公正的期盼。

 

怎样才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我想,不仅要有精湛的法律理论知识,还要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理念。

 

我先后在基层法院人民法庭、刑事审判庭和民事审判庭工作,十年共协助及审理案件数千件,这其中,既有民生小案,也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20205月,我参与办理了一起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从庭前认真阅卷、制定庭审提纲,到集中组织评议、反复推敲案情,我努力做到事实认定清楚、证据充分、定罪准确,力争将案件办成铁案。独立办案至今,我所承办案件无一错案,这既是“成绩单”,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书”。

 

初心如炬,使命如磐。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将牢记入党初心,勇担职责使命;作为一名人民法官,我将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