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 官 还 是 人 民 的”

2007-12-11 15:45
作者: 金凯  
    “是董法官让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法官还是人民的”。这是当事人陈某一段时间里逢熟人就说的话。董法官即董海燕,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商庭副庭长。在10余年的审判工作中,她多次立功受奖,并获得武汉市“十佳法官”、办案能手、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10余年的审判工作,使董海燕明了这么一个基本道理:法官的形象如何,将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信任度。她常说:“我虽不是完人,但任何时候都应对得起心中的天平”。一次,她审理一起债务纠纷案,原告陈某悄悄塞给她一个装有钞票的信封,董海燕当即严辞回绝:“金钱是买不了法律,买不了法官良心的”,随即耐心地向陈某讲明道理,请他相信法院一定会公正裁判。该案宣判后,陈某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他逢熟人就说:“是董法官让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法官是人民的,并不像有些人说的,不给法官好处官司肯定输。”随后,他还特地制作了一面锦旗送到法院,上书“依律办案 执法如山”。因类似这样的事,近几年来,董海燕共收到当事人送来的十几面锦旗。

    讲求审判艺术,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佳结合,是董海燕工作的执著追求。她善于换位思考,以女性法官细腻的情感触角,关注弱小,钝化矛盾,理解、体谅、尊重当事人的难处,注重遵法、依理、以情地对当事人做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

    当事人田某丈夫死亡后,婆媳关系开始紧张。田某分别以确认赔偿金的继承权、儿子的监护权和还建房屋的权属为由将公婆告上法庭。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上情绪激动、言辞激烈、充满浓厚的火药味。通过到社区和公安机关走访调查,她了解到婆媳两家的矛盾也非常尖锐,每日争吵不断,动辄打骂动刀,数次惊动“110”,随时可能酿成恶性案件。对此,董海燕深感不安,她暗下决心,一定要使已失去儿子,失去丈夫的两个女人的情感不再受到伤害,不能让这一家庭矛盾影响到社会和谐。考虑到双方积怨很深,难以坐到一起,董海燕对当事人采取了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即利用她们下班和双休日时间,像串门似地分头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帮她们找产生纠纷的根源;谈家和万事兴的好处等等。通过20余次登门推心置腹的长谈,这一“婆媳大战”终于偃旗息鼓,双方握手言和。田某逢人就说:“就凭董法官这股工作责任心和热情劲,我们服她。”

    是的,不服还真不行!张某是一名精神病患者,她幼年丧父,母亲艰难地将她拉扯成人。2004年经人介绍,张某与一农村小伙子计某相识后很快成亲。婚后,张发觉计某竟是弱智,不仅不知道关心爱护妻子,反而动辄打骂张某,致张旧病复发并被送至其娘家不管不问。无奈之下,张某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但被告拒不到庭应诉。董海燕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特殊情况,为了解被告的真实想法,她找到了计某家中,可计某一家人却闭门不见,使她在瑟瑟寒风中足足站了三个小时……。在村干部与街坊四邻一起说服开导下,计某以及家人终于感动了。在调解过程中,董海燕分析了这场婚姻给双方家庭带来痛苦的原因,并从法律角度分析了双方财产的性质和权属,从而使计某及家人消除了某些心理障碍,客观面对这一婚姻现状,正确面对张某提出的离婚诉讼。几个回合之后,最终双方心悦诚服,顺利达成离婚协议。

    10余年来,董海燕的办案数量和质量均居全庭前茅。特别是2005年7月到民商庭工作以来,她共审理各类民事、商事以及行政案件共557件,结案率达100%,调解率达到70%以上,且无一错案。她这种勤勉敬业的精神、吃苦耐劳的办案作风,令同事们由衷地钦佩,当事人深深地折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