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妈妈式的好法官

2005-04-18 16:52
作者: 武汉法院网  
    前不久,一个曾经的少年犯给他的“妈妈”来信中这样写道:“感谢吴妈妈给了我新生,今后我有两个生日,一个生日是父母给的,一个生日是您给的。我要用自己的行动去回报您,去回报社会。”

    信中的吴妈妈叫吴培彬,江岸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未成年人案件合议庭审判长。 1987年从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前后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00余件。在这17年的审判工作中,她以一个妈妈式的法官教育、挽救未成年犯罪的孩子们,给他们以关爱和呵护,帮助他们找出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鼓励他们告别昨天,重新走回人生的正道。经她审理的未成年犯绝大多数都能认罪悔过,重新做人。正是有着这样出色的工作成绩,她先后被组织上评为“全市十佳审判员”、“巾帼建功先进个人”、“武汉市首届保护未成年人杰出公民”,1998年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优秀女法官”称号,2000年被评为“武汉市劳动模范”。

    在这一系列荣誉的背后,包含着一件件温情感人的事迹。

                                      “母爱”唤醒歧途少年

    江岸某社区有个叫小凯的少年,自幼父母双亡,随姑母一家生活。他姑母也有自己的孩子,一家人又是农村返城户,生活比较困难,难免对小凯照顾不周。这样的家庭背景和生活环境,使小凯从小就有自卑心理,怕见人,不爱说话,小学没毕业就辍学了。无知的他很快就在别人的引诱下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看着这16岁不到的孩子因为缺少家庭温暖而走上歧途,吴培彬的心像被揪了一样痛苦。像小凯这样在缺少家庭亲情关爱的环境中长大的孩子,往往存在人生观、道德观的错位、人格的缺损、法制观念的淡薄,甚至心灵的扭曲。他们对审判往往心怀恐惧和疑虑,对法官存在防范、戒备甚至抵触心理。想帮助和挽救他们,就要走近他们、了解他们,给他们所缺的关爱和所需的呵护,只有这样,他们才会信任你、依赖你,才愿意接受帮助和教育。

    在办案过程中,吴培彬多次到看守所去看望小凯,与其交心谈心,了解他失足的原因,鼓励他要自强自立,重树自信心。为了使小凯能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她又走访了小凯的姑母一家,说服他们去看望小凯,给予小凯家庭亲人的关爱。在小凯16岁周岁生日那天,吴培彬和同事们还特意买了生日蛋糕,专程赶到看守所为他庆祝生日。当他听着别人为他唱起生日祝福歌,吹灭生日蜡烛时,小凯激动地哭了,说:“我长这么大,从来没有人给我过过生日。以前我总是羡慕别人吃生日蛋糕,今天我也有了同样的幸福。”从此,小凯像换了个人似的,积极配合审判工作,自觉地接受教育改造。

    在小凯刑满释放后,吴培彬又多次去他家看望,了解他的生活情况,鼓励他重新做人。在得知他没有户口,找不到工作时,吴培彬又与他所在社区派出所联系,想办法为他解决了户口问题。小凯找到工作后,给吴培彬的信中写道:“吴妈妈,非常感谢你慈母般的关心和帮助,是您使我感到了社会的温暖和生活的信心,我一定不辜负您的希望,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这一声妈妈的称呼,是小凯对吴培彬同志工作上帮助的感谢,更是发至内心爱的感激。

                                      “温情”感化离家少年

    江岸区有个叫鹏鹏的中学生,原本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因为自己刚买的自行车被别人以借为名强行抢走后,思想上产生了极大的波动,他由起初深恶这样的强盗开始转变为羡慕他们,进而发展到崇拜和模仿,经常欺负弱者,以“强者为王”作为自己的人生信念,最后放弃学业,误入歧途,走上了结伙抢劫的犯罪道路。为了挽救这个孩子,开庭时,吴培彬请到他的班主任担任特邀陪审员,还传其父母到庭共同进行帮教。庭上鹏鹏触动很大,当庭表示要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鹏鹏被判缓刑后,父亲对其仍不信任,时常在语言上嘲讽刺激。本来就与父亲不和的他选择逃避的方式,离家出走。在外游荡多日后,鹏鹏深感寂寞和无助,心里渐渐萌生悔意,于是给曾经帮助过他的“吴妈妈”写了封信,但没有留下地址和联系方式。看过来信后,吴培彬感到鹏鹏在外生活的很落魄,担心这个孩子再次走上歧途,内心十分焦急,马上联系他的家人,问清事件的缘由,并分析鹏鹏现在的处境、思想情况以及可能产生的后果。随即多次陪同鹏鹏的家人通过其同学和朋友联络他,关心他,问候他,做其思想工作,并劝其早日回家。

    四个月的温情感化,终于唤回了离家少年。就在其回家的第二天,鹏鹏和一家人将连夜亲手赶刻的一块镀金大理石牌匾送到法院,上面刻着八个金色的大字“勤政清廉、丹心育苗”。

    

                                      推行法制教育 预防青少年犯罪

    在十七年的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中,吴培彬不仅努力帮助、挽救每一个失足少年,还积极作好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工作。

    2004年2月,吴培彬受理了一起中学生因口角引发聚众斗殴并导致一人死亡的案件。事后,许多同学并没有从中吸取教训,有些学生上学时竟然携带刀具,持刀向他人示威。案件本身和案后学生的表现,严重地暴露出中学生思想道德上以及法制观念上的问题。为了有效的防止校园悲剧的再次发生,吴培彬到该校给全体同学上了一堂以案讲法的法制教育课,针对上诉案件的犯罪前因后果进行了全面剖析,警诫同学们要引以为鉴,鼓励他们要好好学习,奋发向上,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道德观,争做合格好公民。

    同年4月,吴培彬与同事们又和团区委青教办,以及该校的老师们一道,组织在校的200多名学生到大军山湖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和哪里的服刑青少年共同举办了一台主题为“珍惜青春年华,迈好人生步伐”的联欢会。让同龄的孩子在不同的环境中相互交流,相互鼓励。会上,同学们表示,要吸取失足者的教训,珍惜大好的学习机会,走好人生的每一步。服刑少年们则表示,要把刑期当成学期,珍惜每一天,重新走上社会。活动后,许多同学都记下了自己的感想和体会。初二学生张某某这样写道:“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我真不敢相信那是我们的同龄人。从他们的眼里,我看见了羡慕,看到了对自由的渴望。这次活动就像镜子,让我看清了自己。从今天起,我学会了珍惜,懂得了责任。”初中生彭某写道:“我将正视自己的错误,认识错误,从错误中走出来,不做让自己后悔一生的事。”

    正是有着在整治青少年犯罪的事业上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不懈努力的精神,取得了一系列的辉煌成绩,吴培彬同志获得了前述的诸多荣誉。但在写给组识的自我评议的材料中她却只是简单地表述道:“17年来,我只是做了一些我自己应该做的工作,但组织上却给了我很多的荣誉和奖励。这些荣誉既包含了我自己工作中的艰辛努力,更包含了各级领导和同志们对我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为了这些失足的孩子,为了祖国的明天和未来,我愿意在今后的工作中,尽自己的最大努力,去办好每一案件,去挽救教育好更多的失足少年,这是我今生最大的追求和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