锲而不舍解纠纷,倾情调解化矛盾

2008-06-17 10:34
    杨松是江岸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审判员,在法院工作13年,她先后从事过民事审判、刑事审判及审判监督工作,多岗位的角色转换培养了她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的工作精神,始终坚持立足本职,把维护好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大量民事纠纷,以双方当事人和解或原告主动撤回起诉方式结案的比率达98%以上,位居全院前列。她先后被区法院授予“办案能手”、“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

    今年初,一名70多岁的老人拄着拐棍来到法院,起诉养子廖某不履行赡养义务。她热情地将老人扶进调解室,端上一杯热茶,耐心地倾听其诉说缘由。在详细了解情况后,她当即与廖某取得联系,并通知到法院,对其宣讲法律、讲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讲亲情,面对养育自己30多年的老母亲,廖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当即表示要对老人尽到赡养的义务。

    她尽心竭力解难案,坚持不懈地总结审判经验,摸索总结出“三点”调解法,即抓住矛盾集中点,弄清当事人引起纠纷的根源;找准切入点,选择合适的时机切入调解;把握利益平衡点,从公平的角度出发,为当事人找准利益划分点,确立合理的调解方案。彭某是医院护工,并与医院签订了《家政护理服务协议书》,为解决医院拖欠的960元护理费,她向法院提起诉讼。受案后,杨松及时与该医院取得联系,明确指出余某的护理行为是医院的用工行为,差欠的护理费医院依法应当支付。她针对医院方存在歧视农民工的心理,苦口婆心地进行劝解,促使医院同意立即支付了彭某拖欠的护理费,并主动承担了诉讼费用。彭某含着泪说:“为了这笔钱我催讨近一个月,钱虽不多,但却是我辛辛苦苦挣来的血汗钱,太感谢法院了!”

    她把立案工作看作是了解民情民意的窗口,发现有上访苗头的涉法案件,即不遗余力地倾情调解,促进社会和谐。原告王某等17人以某房地产公司新建的大厦影响了住宅的通风、采光为由,将其告上法庭,要求经济赔偿。鉴于原告方多是六、七十岁的老人,双方争议较大,情绪激动,稍有不慎易引发群体事件。为妥善处理此案,她在吃透案情、查清事实的基础上,首先与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进行思想交流,询问开发建设情况,了解工程进度,经过多次沟通,该公司被她锲而不舍的精神所感动,同意协商解决,当庭承诺补偿原告方的经济损失,原告方则当庭撤回了起诉。

    工作中的杨松充满了爱民之情,在日常生活中她还关心和帮助社会弱势群体。武汉科技大学及武汉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的两名贫困大学生和一位与她毫无关系的孤残老人,常年得到她的经济资助。她从两名贫困大学生读高中时起就开始资助其学费直至现在,每逢新学期,她还为他们送去学习用品和衣物。她以自己的行动诠释着人民法官爱人民的朴实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