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法律使者

2008-07-17 09:44
    陈宗斌,男,41岁,中共党员,江夏区人民法院金口人民法庭庭长。他坚持立足审判工作服务新农村建设,不断拓宽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的新途径,真抓实干,连续三年实现“三无三满意”,即无催、督办案件,无二审改判、发回重审和超审限案件,无群众投诉和上访案件;辖区群众满意,案件当事人满意,党委、政府满意。3年间他个人办理案件226件,所办案件调解结案率达80%以上。他先后被江夏区委、区政府评为建设经济强区和文明新区先进个人、优秀党务工作者,被市法院评为人民法庭优秀法官。群众称他是村民心中的司法服务大使。

    陈宗斌所在的法庭位于辖区第一个市级新农村建设的示范点,他围绕“农村家园建设”的主题,以司法为民为切入点,从细处着手,把亲民利民落到实处。他针对辖区村民平时忙于劳作,较少接触法律知识的现状,带领干警深入所辖乡村,设立联络信箱,建立法律咨询点,明确各村负责联络的法官,公开法庭电话号码,晚上把法庭电话呼叫转移到自己手机上,24小时开机,方便当事人联络。他经常组织干警直接到田间地头巡回审理案件,以案说法,现场解决村民提出的涉法问题。村民李某因患病需手术治疗,但高昂的手术费使子女们难于承受。去年9月,老人几次自尽被人阻止。陈宗斌得知情况后,当即邀请村干部一起找到老人的子女,他在田埂地头、果园树下,席地而坐,对老人的子女进行析法说理,让子女们及时凑齐了住院费,将老人送进了医院。为增强审判工作服务新农村建设的针对性,他带领干警走村串户,了解村情民意,结合农村实际,从司法为民与法律援助着眼研究,制定了审判工作服务新农村建设的20条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被区政府全文转发全区各部门和乡镇,作为全区“农村家园建设”活动的典型予以推广。

    他把做好群众信访接待工作摆在重要的地位,急当事人所急,想当事人所想,能及时解决的问题,决不拖延,尽量让来访群众少跑路、少花钱。去年3月,因子女不尽赡养义务,年近八旬的村民王某夫妇到法庭咨询。陈宗斌接访后,得知老人的子女分别生活在3个城市,如果依法律程序受理这起赡养案,仅子女们到庭应诉的来回路费就够老人生活两年,且有可能激化矛盾。他决定先做案前调解工作,主动通过电话与老人的子女取得联系,连续数天进行劝导,最终使老人的子女们达成了赡养协议。

    他热心参与对农村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在他担任法制副校长的金口街两个学校,他义务设立了24小时开通的“青少年维权热线”和“阳光信箱”,为青少年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他先后12次在学校举办专题法制讲座,选择60余件典型案例,以案说法,进行青少年远离“网吧”、远离毒品等教育。他还长期资助贫困学生。金口街某中学的两名学生,父母多病且有残疾,家庭十分困难。为帮她们完成学业,他发动全庭干警给她们捐出学费,3年间捐款4000多元,并通过多方奔走,申请有关部门为这两个学生的父亲办理了“低保”,使她们得以继续求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