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太平当选武汉中院院长

2022-01-14 20:22
来源: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1月14日上午,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大会选举,刘太平同志全票当选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并进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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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太平简历

刘太平,男,汉族,1968年9月出生,湖北石首人,1989年9月参加工作,1997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法律硕士。

 

1985.09-1989.07 中南政法学院法学专业大学本科学习
1989.09-1993.10 湖北省荆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干部、书记员
1993.10-1995.08 湖北省荆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1995.08-1997.09 湖北省荆(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1997.09-2000.11 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2000.03正科级)
2000.11-2004.06 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2003.09副县级)
2004.06-2008.07 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2008.07-2011.11 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正县级)(其间:2011.05-2011.11,挂职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2011.11-2012.01 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
2012.01-2017.05 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7.05-2018.09 湖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2018.09-2018.11 湖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法学会党组书记
2018.11-2021.11 湖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2020.12明确为正厅长级)
2021.11-2021.12 中共武汉市委政法委委员、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2021.12-2022.01 中共武汉市委政法委委员、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理院长
2022.01-  中共武汉市委委员、中共武汉市委政法委委员、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