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开庭,当庭宣判,案件结果“早知道”

2020-10-20 15:06
来源: 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公众号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的意见》文件精神,建立符合速裁快审特点的流程管理,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640.png庭审现场

       10月15日,蔡甸法院立案庭速裁团队集中审理了原告刘某与被告武汉某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件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因被告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房屋,原告起诉要求被告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为提高审判效率,在依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情况下,蔡甸法院立案庭速裁团队通过采用庭前会议的方式,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明确争议焦点,后续庭审中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展开了辩论。根据查明事实,承办法官当庭向十个案件的当事人宣读判决结果。这种集中立案、连续审理、一次开庭、当庭宣判的方式,切实提高了矛盾纠纷化解质效,满足了当事人高效、便捷的解纷需求。

       今年来,蔡甸法院持续推进繁简分流改革,通过采用当庭宣判的方式既提高了审判效率,也以看得见的方式让审判结果“早知道”。下一步蔡甸法院将继续探索高效解决纠纷的审理方式,切实做到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发挥速裁快审作用,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