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苦学习练硬功
    1988年,岳琳同志通过社会招考进入到法院工作。由于所学专业不是法律,面临着新知识新技能的重新学习。几年来,她通过刻苦自学,先后顺利拿到法律大专、本科学历,还通过了全国初任法官考试。除了向书本学习外,她更注重向老同志学习,在实践中学习。她先后在多个业务庭和法庭工作过,这些业务庭虽说是法院内设机构,但法律规定各不相同,业务跨度也较大,不下一番功夫是学不到真本事的,也干不好工作的。岳琳每到一个新的部门,抱着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的想法,勤学苦练,能很快适应新的工作环境,进入新的工作角色。对在实践中模糊的认识、不清楚的地方以及办案的心得,都专门记在工作笔记本上,然后对照法律法规,参考法律书籍,沉心静气思考,在思考中澄清认识,在澄清认识中提高素养,在提高素养中力争把每一件案件办成铁案。
                                           铁骨铮铮为公正
    岳琳外表谦和平静,但办理案件时始终坚持原则,不畏权势,不计个人得失,严格执法。
    当事人吴某系鄂西来汉打工的农民。2003年,在武汉某公司打工期间,其手指不幸被砸断,法医鉴定为八级伤残。公司承担了部份治疗费后,拒不赔偿吴某剩余医疗费、伤残补助费等费用和损失,并将其解雇。吴某数次找公司评理,催要费用及索赔损失,但公司人员态度强硬,一再推诿。走投无路之下,吴某起诉到青山区法院,要求该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补助费等共计2万元。岳琳接到此案后,该公司负责人即通过有关权威人士来打招呼,并说:“这个钱我拿出来招呼法官都可以,就是不给吴某这小子。”岳琳平静地表示:“我是一名法官,从事的就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如果办理案件有人一打招呼、当事人一给钱就违背法律、违背良知办案,那这个社会还有什么公平正义可言?换言之,我只能依法办事。”最终,岳琳在依法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快审快结,支持了原告吴某的诉讼请求。对待权势能做到铁骨铮铮,对待亲情,岳琳同样做到不循私情,秉公办事。宋某与张某是结婚20余年的夫妻,均为下岗职工。宋某下岗后靠做生意发了财,开始在外面花天酒地。张某多次规劝无效。忍无可忍之下,张某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要求离婚,财产平均分配。受案后,宋某的母亲即通过岳琳的母亲打招呼,要求不离婚,即使离婚,也要少分财产给张某。这时岳琳才知宋某之母与自己的母亲原来系邻居,关系很好,后来宋家搬家后,两位老人还时有来往,而这些情形岳琳都不知道。含辛茹苦的母亲近乎哀求的声音又在耳畔响起:“这可是老邻居,老街坊啊,是妈妈的好朋友,你一定要帮这个忙。” 怎么办?这时,诉状上罗列的宋某破坏家庭的情形又浮现眼前。当然案件未审,事实尚未查清,不能据此妄下结论。但是……岳琳总感觉有点不对头。她当即向领导汇报了此事,要求另行换人审理。领导了解情况后,充分相信她不会循情枉法,决定仍由她审理此案。审理中,她依法做了大量工作来查明案件的事实,也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在此基础上,她确信此婚姻的破裂在所难免,如果按母亲要求去做,既违背法律原则和规定,也肯定会给原告造成更大的痛苦,给社会造成不安定因素。遂作出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之后,她耐心说服母亲,让母亲劝说宋某的母亲,最终取得了宋某母亲的理解。
                                           司法为民护弱者
    无情未必真法官。岳琳在坚持严格依法办事的前提下,对一些弱势群体,充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他们的合法正当权益。
    高某是一位坚强的老人,她含辛茹苦,靠开一个小副食店,独自养大了4个儿女。晚年的高婆婆体弱多病,希望小儿子陈某能为其养老送终。与其他子女商量好后,高婆婆与陈某约定,将自己开店多年积蓄用来为陈某买房,并与陈某一起居住,由陈某给她养老送终。可是,陈某搬进新房后,将高婆婆接到新房子一起住了不到三天,就将高婆婆送回原来的危房居住,并不再提养老送终一事。万般无奈之下,高婆婆起诉到法院,要求陈某返还侵占的存款。受案后,岳琳发现高婆婆将存款交给陈某一节并无证据证明,于是历尽千辛万苦找到了当年在高婆婆店里打工的人,证实了陈某确在高婆婆店里取走营业额,再结合其它证据,证实高婆婆的诉请有充分的事实依据予以证实。然而在开庭过程中,陈某当庭百般抵赖,并明确表示房子、钱都不退,也不为原告养老。岳琳再也无法保持法官的平静,拍案而起,当庭对被告进行教育、训诫,指出:“赡养父母不仅是中华几千年传统的美德,更是法律规定的儿女应尽的义务。随即,岳琳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陈某某返还侵占的高婆婆的营业额52000元的判决。该案的审理得到妇联、新闻媒体的高度关注,判决后,各方一致认为该案的审理结果充分实现了法律维护公平正义的价值。
                                           勤奋敬业显精神
    法官的工作是艰辛的。做好每一项都要付出很大的努力。然而,岳琳却以苦为乐、以干好工作为乐,勤奋认真,敬业爱岗,积极践行着“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她在执行庭工作时,经常要出差,经常要参加大的执行行动,几乎没有休息时间。而当时同为法官的丈夫也无暇照顾小孩。于是她想把8个月大的小孩送到幼儿园,可是没有幼儿园收,最后只好送到别人家中带养。十几年来,她从未休过一次年休假,也从未因私请过假,甚至有病也坚持工作。一次,她为一位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挨家挨户步行寻找近2小时,脚都打了水泡,直到找到这位当事人为止。今年7月的一天,她生病发高烧,上午打完吊针后,下午即随院领导外出为一件复杂案件调查取证。完成全部工作后,院领导发现她脸色不好,声音嘶哑,才知道她在发高烧,于是命令似的让她回家休息。
    面对领导和同志们的肯定,岳琳总是笑着说:“这都是些平凡小事,是我的本职工作,没什么特别的,别的同志也是在这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