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当法官责为重

2013-07-08 08:40
来源: 市法院
作者: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 沙朋

      2008年,我有幸成为武汉中院的一名书记员。眨眼间,5年过去了,回顾五年的执法办案工作经历,最大的收获就是遇见了良师益友王景平法官,他的那句“当法官责为重”,让我终身受用。

       记得上班的第一天,庭领导把我带到了王法官的办公室,我站在那里等待着他给我安排工作。只见王法官目不转睛的看着卷宗,时不时记录些什么,好一阵子,他才站起来对我说:“来了,欢迎你。从今天起,你就是法院干警的一员,当法官责为重!”听着这位满脸严肃的长辈的话,我心中一直掂量着这句话的内涵,直到今天,我才渐渐体会出这句话的真谛,凝炼着太多的道理和感悟。

       我第一次和王法官一起办理案件的是一件15人上诉的连案。我初次做案件合议记录,因人数众多,将其中1人的身份证号漏写了一个号码,校对时也没有发现。在文书送印的前一天,王法官对每个当事人的身份进行了最后核查,他一眼便发现了我的疏忽,毫不客气的批评我说:“裁判文书一个字都不能漏。当事人身份错误,会影响整个案件的执行。执法办案也要从小处着眼,不能有丝毫马虎!”

       2011年,我跟随王法官轮岗到本院立案窗口负责立案审查工作。刚开始,我还觉得有些新鲜,一个星期下来,我累得腰酸背痛。在窗口一坐就是一天,整天忙着接待、导诉、审查材料、信息录入、移送材料等诸多繁杂程序,工作忙不说,有时遇到情绪失控的当事人,没来由的就被挨顿骂。在我心生厌烦的时候,是王法官的言传身教又一次点醒了我。

       他以窗口为家,每天第一个到达做好工作准备。遇到情绪激动的当事人,他耐心释明立案要点,嘱咐需要提交的立案材料,从不冷硬推托。一天,一位当事人为赔偿案申诉,因不符立案条件而情绪失控,将自带的橡胶水淋满全身,威胁要自焚。紧要关头,王法官奋不顾身、向他大喊“我是领导,有事找我!”正是这一声大喊,拉回了行事悬崖边的当事人。随后,他果断采取措施控制了火源,将当事人带至安全区域,说服其走合法程序表达诉求。当时,在场的同事们都为他捏把汗。事后谈及此事,他说“我是审判长,我不上谁上?”这件事又一次深深地震撼了我。从此,在窗口值班接待中,不管多苦多累,我都以王法官为榜样,真诚热情地对待每一位当事人,认真审查受理每一起案件。当年,在同事们的共同努力下,我们所在的窗口被评为“党员明星服务岗”,我也受到工作嘉奖。

       明年,我最尊敬的王法官就要退休了。按理说,干了一辈子审判工作,可以不再那么拼命,可我丝毫没有看到他懈怠的样子,仍然每天按时上班、精神矍铄地工作。案件分到手上后,他一如既往地带着我,阅卷,讨论,整理审理报告,一字一句的斟酌事实和案情。他的案件总是第一个审理报结,成为庭里有名的“快枪手”。

       几年来,当一件一件卷宗从他的案头流转,当一份一份法律文书在他的指间定格,我才明白,他的那句“当法官责为重”内涵是多么深刻。我的老师用自己四十年的坚守,用一生最美好的岁月,书写着他对法律的信仰,对司法工作的忠诚和热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