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法官办案记

2013-06-13 10:50
来源: 新洲法院
作者: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双柳法庭 袁笔峰

       2012年5月的一天傍晚,夕阳的余晖洒落在十里稻田上,禾苗闪耀着点点金光;微风拂过,树叶沙沙作响作响;几只白鹭张开洁白的翅膀,向着树梢滑翔。一条小河从树脚下静静穿过,水面泛起点点银光;河面上架起一座窄窄的木桥,两个行色匆匆的人,微微张开双臂,稳住身形迈向木桥的另一端。这两个人,正是双柳人民法庭的审判员林莉和书记员刘建军。天色已晚,他们正行进在返回法庭的乡间小路上,对于身边美丽如画的田园风光,却无暇多看一眼。

       虽然时辰已晚,耽误了下班和晚餐,但林法官和小刘的心情却异常的轻松愉快。一件邻里之间不当得利的纠纷,通过两人连续三天的工作,双方终于握手言和,搁谁能不高兴呢?

       三天前,武汉市新洲区双柳街镇北村的老汪怒气冲冲地来到法庭,一屁股坐到林法官办公室里扎了根。原来,从1995年开始,为了村里修路建小学,镇北村村委会号召全村群众集资。当时老汪作为村干部,带头认缴了三万元。可由于村委会负债太多,一直无法返还群众的集资款。2011年底,村干部挨家挨户收集户主的身份证,说是区财政接收了村里的债务后,现在按三分之一的比例返还集资款本金一万元,要村委会拿户主的身份证去办领款手续。老汪虽然早就不在村委会干了,听到这个消息也很高兴。可事情过去了几个月,连个钱角子也没见到。老汪心里很纳闷,就找村委会问原由,村主任支支吾吾说不清白。再打听,传言老汪的钱被同村的小黄拿去应急用了。老汪心里很气愤:明明是还给我的钱,你小黄连个招呼也不打,就这么不明不白地拿走了,我的钱不就打了水漂么?再者,村委会拿走我的身份证却没还钱,村委会也脱不了干系!再找村主任,村主任吓得躲起来不敢露面了;找小黄论理,小黄红口白牙说是从村委会拿回他自己的集资款,与老汪没关系!“这事你说气人不气人?我今天就是来找法庭主持公道,如果不把这事儿弄明白,我老汪今天就坐在这儿不走了!”

       林法官一听这情况脑袋大了,向他解释道:你老汪要法庭主持公道可以,但你无凭无据达不到立案条件,法庭怎么给你主持公道啊?你还是回去找找证据,或者找几个证人出几份证词来立案也行啊。老汪一听不干了:“我不懂那么多条条框框的,你们法庭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眼看这事儿要闹僵,林法官紧皱眉头,思索着破解的办法。一会儿,林法官计从心来,话说“解铃还需系铃人”,要弄明白这事儿,看来还得找村主任。她舒展眉头,微笑着对老汪的耳边说了几句悄悄话。老汪马上平静下来,高兴地对着林法官竖起了大拇指,乐颠颠地走了。

       老汪走后不久,林法官拿起电话,拨通了村主任大李的手机。大李说他有事儿正在外地,要很多天才能回家,林法官如果有事儿,可以找村书记办。没想到,大李说这番话的时候,被守候在村委会办公室外的老汪听得真真切切,老汪推门进来看着大李,大李张口结舌,马上改口说,既然林法官有急事儿,那就今天晚上见吧。

       当天晚上,林法官带着书记员小刘趁着夜色来到村委会,老汪和大李已经在此等候。小刘铺开笔录纸,林法官单刀直入地问大李,老汪这笔集资还款到底怎么回事?大李看事已至此,不说不行了,干脆来个竹筒倒豆子全讲了。原来,村委会收集了村民的身份证后,集中到区财政领取了一笔返还集资款,应当按登记名册逐户发还给村民。这时,小黄找到村委会领导,说是做生意急需一笔资金周转一下,只用三个月,可以支付利息给村委会作为公用经费。村委会领导商量了一下,觉得这事儿还不赖,可以给村委会解决一下经费困难问题,就把几户村民的集资款暂借给小黄周转,其中就包括老汪家应得的集资款一万元。林法官问大李,“那这事儿该怎么办才好?”大李想了想,说那只能要小黄把钱还给老汪才行,同时答应第二天带着林法官一起去找小黄。小刘在一旁把这些谈话的内容一字不差地记录下来,大李无奈地签上了名字。

       第二天下午,大李如约来到林法官办公室,当面拨通了小黄的手机。大李约小黄找个地方谈谈老汪集资款的事儿,小黄一口回绝了,说这事儿他只跟村委会有关系,跟老汪一点儿关系也没有,他知道大李这两天被法庭盯上了,鼓动大李不要怕,天塌不下来,然后就挂断了电话。大李傻眼了,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林法官微微一笑,告诉大李别慌,再等一等。不一会儿,有电话进来了,林法官接听了,起身示意小刘和大李往外走。大李不明白林法官葫芦里卖的什么药,紧紧跟在身后。来到村里一户人家院外,老汪在院外等着他们,老汪说,小黄正在这家屋里跟人打牌呢,刚才就在里面接的电话。大李一听火气上来了,举起拳头擂得大门山响。闯进屋一看,小黄和房东几个人正兴高采烈地打麻将。大李朝着小黄吼:都火烧眉毛了,你还有心思打麻将,法官找你算账来了!小黄一看林法官和小刘找到跟前了,灰溜溜地下了桌,跟着来到了村委会。

       大李给大家倒上水,林法官招呼大家依次坐下来,小刘铺开笔录准备记录。小黄一看阵势不好,气急败坏地嚷嚷:“我借钱做生意,又没有偷盗抢劫,算不得犯法,你们搞这夸张干什么?”

       林法官笑笑:“小黄啊,你不要紧张,我们没说你犯法,只是找你聊聊,了解一下情况,目的是把你们三方之间的事情处理好,或许结果对你们三方都有好处,你实话实说好不好?”小黄想了想,知道不说实话也不行,就点头答应了。

       原来,小黄跟外商做本地的绿色蔬菜贸易急需资金投入,但国家为调控房地产市场紧缩银根,小黄贷不到款急得团团转。凑巧遇到财政返还农户的集资款,就跟村委会领导商量借钱投资,外商的货款二三个月后支付过来就可以还钱了。一共向村委会借了十万元,但小黄也不知道这十万元里有没有老汪家的钱,所以小黄认为老汪找他要钱一点儿道理也没有!大李让会计拿出账本,如实汇报说,包括老汪、老张、老赵等八家村民在内,共有十万元集资款都借给小黄了,没有发还给村民。小黄听了不吱声。林法官心里有了数,就劝小黄说,借钱不要紧,但借了钱不承认就不对了。“老话说好账算不折,大李把钱的来源去向都说清楚了,还有账可查,你不承认也不行啊。与其让老汪等八家村民都来找你讨账,还不如你自己主动一点,把这事儿跟八家户主说清楚,取得人家的理解也好啊。”老汪这时在旁边开腔了:“小黄你就是不懂事儿,我的钱被村委拿去借给你,我找你说事儿你还跟我嚷嚷,要我怎么相信你?我的钱是用来给我和老伴交养老保险的,你必须马上还给我!”小黄听后也不依:“我是从村委会借钱没找你老汪借,有本事你找村委别找我;钱已经买了货,货已经发出去,款子要到二个月以后才能收回来,你不能落井下石,我现在没钱还你!”

       大李在旁边听着老汪和小黄争吵,脸色越来越难看,一个劲地抽闷烟。小黄和老汪吵了几句后,看看没什么输赢,也都不吱声了。三人面面相觑,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林法官觉得火候到了,站起身来理理头绪,开口说话了:根据查明的事实和法律规定,应当返还给老汪的集资款被村委会拿来借给小黄赚利息,村委会和小黄共同构成不当得利,依法应当无条件地返还集资款,并且小黄应当负返还责任并赔偿老汪的损失,村委会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目前小黄的货款没有收回是实情,但不能因此免除返还责任。“现在法庭做的工作叫做诉前调解,并不是正式的诉讼程序,希望你们三方能达成一个和解协议,免得启动诉讼程序,到那时可就‘赔了夫人又折兵’喽。我建议小黄还是想想办法,最好从亲友那里转借一笔钱还给老汪,这样你们三方之间的事情就全解决了。”小黄想了想,面露难色地说,“为了做这笔外贸生意,能借钱的亲友都借到了,再想借钱难上难啊!我再想想办法,也请法官也帮我想想,看有没有更好的办法解决这个事儿。”时候不早了,林法官让三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了名,同小刘一起踏着月色回到法庭。

       当晚林法官一宿没睡好,脑海里总在反复琢磨这个事,想要找出一个更好的解决办法,迷迷糊糊地进入了梦乡。第三天中午,小黄的电话来了,他告诉林法官,上午跑遍了亲朋好友家,没借到一分钱,实在没什么高招了,求林法官帮帮忙想个主意,度过难关。林法官一边听一边自语:借钱、借钱、借钱……。猛然间,林法官灵机一动,对着电话大喊:“小黄别着急,我想到办法了!”

       下午三点整,林法官带着书记员小刘第三次来到村委会,老汪、大李、小黄三个人已经恭恭敬敬地等候多时了。老张、老赵等其他七家没拿到集资款的村民也聚到村委会,都想知道法官是怎么处理这件事情的。

       林法官说,小黄给大家讲讲向亲友借钱的情况,小黄如实讲了。林法官又问大李有没有解决办法,大李摇头叹气。林法官再问老汪,老汪说没什么办法,但我必须要回我的钱。林法官稍事沉吟,站起身对大家说,根据了解的情况,小黄确实从村委会借了一笔钱,这笔钱就是老汪、老张、老赵等八家应当得到的集资款。按理小黄应当无条件返还这笔钱,村委会也应当对这件事情承担连带责任。可是小黄把钱用于对外贸易,目前货款还没收回,亲友家也再借不到钱了,暂时拿不出钱来还给大家。“但大家看到了,大李和小黄都认识到这事儿做得不对,答应要还钱给大家,他们有这个态度,事情就好解决了。我有一个办法,请大家想想能行不?就是说,这钱本来是大家的而不是村委会的,小黄向村委会借钱实际是借大家的钱,将来还钱也应该还给大家。那么,由小黄直接给大家办借款手续,由村委会做保证,等小黄的货款收回来后就还给大家本钱和利息,大家看行不行?”

       老汪和群众听了这话,安静思考了不到一分钟,就七嘴八舌地议论开了。老张说,村委会和小黄不打招呼太不该,法官要依法办事让他们尽快还钱。老赵说,法官说清楚了,责任很明确,小黄也答应还钱,只是眼下没有钱,还不了啊。老汪说,如果不能快点还钱,那小黄就应该多付利息给我们,要不然我们多亏啊。后来,多数人赞成老汪的意见,要小黄多付些利息。林法官听到这里,就招呼大家安静下来,说大家的多数意见是要小黄多付些利息,我想小黄应该好好想一想算算账,大家给了这个解决问题的机会就要抓住。同时请求大家看在乡里乡亲的份上,给小黄让让步帮帮忙,将来小黄是不会忘记大家的恩情的。老汪仔细想了想,率先表态说,“林法官说得在理,得饶人处且饶人,咱也不能踩着泥巴不起脚,我看这样吧,一般借钱的利息是一分,我只让小黄把利息加到一分二,三个月后还钱,村委会做为担保人,你们看行不行?”小黄听到这里,站起来拉住老汪的手连声说“太感谢了,这个条件我答应!”其他七家看到老汪带了头,也就不再提反对意见了。林法官趁热打铁,招呼小刘帮着三方抓紧时间办借款手续。

       所有的手续办完,太阳已经落山了。林法官和小刘谢绝了大李、小黄、老汪等群众的盛情挽留,沐浴着夕阳的余晖,穿过如画的田园,轻松愉快地回到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