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提前谋划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

2020-01-17 15:17
来源: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

为确保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开展,2020年1月9日上午,市法院召开专题研讨会,就改革工作集思广益、提前谋划。市法院相关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一是高度重视,统一认识。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决定,武汉作为全国首批试点城市,将在全市两级法院范围内开展为期2年的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积极稳妥推进改革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深入推进改革的责任感、使命感,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和要求上来,把试点工作作为当前民商事审判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列上议事日程,克服各种困难,抓紧抓实抓好,力争在这项工作中取得好的成绩和经验。二是认真学习,提前谋划。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2019年12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对<关于授权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草案)>的说明》等文件精神,确保在吃透精神的基础上,提前谋划好试点工作。三是结合实际,打造亮点。各基层法院要坚持全面开展、重点突破的原则,结合本地司法特色和审判工作优势,在优化司法确认程序、完善小额诉讼程序、完善简易程序规则、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健全电子诉讼规则等5项改革内容中,选择1—2项作为本院的重点项目,确保改革试点在武汉两级法院全面开花。

研讨会上,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法院关于此项改革试点的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围绕改革步骤、改革内容等重点内容进行了深入讨论,达成了初步共识。